6月27日,海润光伏发布公告称,海润光伏股票除权参考价误差补偿金已通过相关证券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受偿投资者发放完毕。
海润光伏于2014年6月15日披露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除权参考价误差事宜补偿相关投资者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77)(以下简称"补偿预案公告")。
根据补偿预案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与海润光伏本着责任共担的原则,积极落实补偿相关事宜,海润光伏股票除权参考价误差补偿金已于6月27日通过相关证券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受偿投资者发放完毕,受偿投资者可通过账户所在证券公司查收补偿金。
公告显示,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补偿金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海润光伏各自承担50%。为保证受偿投资者在两周内获得补偿款项,交易所已代公司先行垫付了补偿金。根据公司2014年6月15日披露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78),鉴于公司已投《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目前公司正与保险公司积极协商中,将尽快落实保险理赔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