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彩虹精化发布公告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于2014年6月19日与宁艳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宁艳丽持有新余德佑的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283,676.02元,以加快彩虹精化在光伏电站领域的布局和建设。
公告显示,新余德佑拥有江西省新余市70MW光伏发电项目,其项目分两期进行开工。
第一期项目,分宜县分宜镇横溪村35MW并网光伏农业项目一期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装机容量35MW,已经取得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项目实施前期所需的基础性条件和前置法律文件已经基本具备,具备了开工条件。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将于近期开工建设,预计建设周期4个月建成并网,运行期25年。
二期项目,渝水区罗坊镇槐江村35MW并网光伏农业项目二期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装机容量35MW,已经取得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预计在今年三季度开工建设,预计建设周期4个月建成并网,运行期25年。
以上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年发电量约为6600万度。根据国家光伏地面电站标杆电价标准,江西省属三类地区,上网电价为1.00元/度,同时根据2014年4月2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56号),列入全省年度建设计划的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在享受国家度电补贴的基础上,给予统一标准的省级度电补贴,即补贴标准为每度电0.2元,补贴期20年。
彩虹精化表示,本项目的建成并网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在光伏电站领域以分布式电站与大型地面电站专业运营模式全方位快速、全面、有序的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