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布的鼓励支持光伏应用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湖州市计划通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优化,促进光伏产业整体提档升级。与行动方案相配套,湖州市已专门出台了相关意见,一举推出了多项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光伏应用,其中涉及加大对光伏发电项目资金扶持、加大电价补贴力度、对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等。
按照行动方案,湖州市鼓励和推进层面面积相对较大、屋顶承载符合安全标准、设备易于安装、发电就地消化能力强的公建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工矿企业、大型商场(市场)、总部经济园、种养殖大棚等领域,积极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结合项目特点和条件,在河道和航道的河岸、非通航水面、水库大坝等区域有序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另外,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区域大力推广光伏照明。
在此过程中,湖州市拟对各类建设屋顶进行调查统计,编制3000平方米屋顶建筑面积单位清单,并每年更新,逐年编制光伏发电项目推进计划,明确县区和各职能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为扎实推进光伏应用项目建设,我市还将建立项目联审机制,改串联为并联审批,实行一个口子受理、一次性审批、一次告知的审批模式,并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快项目前期审批。
同时出台资金补助和电价补贴管理办法,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光伏发电发展具有显著带动作用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专题协调,采取“一项一策”、“一事一议”方式重点给予支持;坚持本土培育和对外引进“两条腿”走路,积极培育市场,并加快拓展市外市场步伐。按照计划,湖州市每年实施10个以上光伏发电项目,通过3年努力,到2016年全市确保建成300兆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装机规模占到全省10%以上,力争光伏发电走在全省前列,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光伏制造骨干企业,到2016年形成销售收入50亿元的产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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