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全面掌握发电企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近期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3〕25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3〕432号)要求,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国家能源局组织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对接入县级调度发电企业(以下简称“县调企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工作,其中国家能源局驻点山东省开展了现场监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县调企业共29482家,机组67218台,装机容量4022万千瓦,企业总数约占全国发电企业总数的80%,机组数量约占全国发电机组总数的60%,装机容量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3.5%。
从发电类型来看,县调企业主要是水电、火电、新能源发电等,其中水电企业29042家,机组66137台,总装机容量3574.2万千瓦;火电企业108家,机组361台,总装机容量131.4万千瓦;热电企业147家,机组308台,总装机容量197.1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和风电企业共49家,总装机容量30.8万千瓦。发电类型情况见下表:
表1:县调企业发电类型情况表
*注:火电包括凝气式火电、燃气轮机、内燃机发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等。
从分布情况来看,县调企业中的水电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6301家)、福建(4954家)、湖南(3074家)、江西(2950家)、四川(2728家)等水利资源较为丰富的南方省份,5省的水电企业占全国同类型县调企业总数的70%;火电企业在四川分布较多,共45家,占全国同类型县调企业总数的41%;热电企业在浙江分布较多,共77家,占全国同类型县调企业总数的52%。
从专项监管情况看,县调企业的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两大、两小”。
“两大”,是指企业数量大,水电占比大。经统计,县调企业总数约占全国发电企业总数的80%,其中水电企业数量占到了县调企业总数的98.5%,水电装机容量占到县调企业装机总数的88.8%。县调企业各类型机组装机容量比例见下图:
图1:县调企业各类型机组装机容量图
单位:万千瓦
“两小”,是指企业规模小,单机容量小。县调企业多为小微型企业,县调企业机组平均单机容量不足0.1万千瓦,装机0.1万千瓦及以下的企业占县调企业总数的一半以上,总装机容量只占全国总装机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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