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信息 研究咨询 服务应用 展会会议 视频图片 期刊专栏 新媒体
关闭
关闭

中来光伏:供应商与客户太集中 变数难测

发表于:2014-05-23 07:45:49     来源:金融界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2013 年度,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4.20%、82.26%和77.34%,占比较高,其中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公司对韩华新能源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1.66%、48.86%和33.98%,2012 年、2013 年度公司对中利腾晖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7.75%和19.09%,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虽然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韩华新能源、中利腾晖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较好,但受行业经营环境不利变化的影响,2012 年度、2013 年度韩华新能源出现较大金额亏损,净利润分别为-15.63 亿元、-8.74 亿元,该种情况若在较长时间内得不到改善,将不利于公司与韩华新能源未来的业务发展,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因此,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化,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 行业风险

  (一)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膜是晶硅太阳能电池的重要配套材料之一,下游光伏发电行业对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需求态势直接影响太阳能电池背膜行业的需求状况。由于光伏发电站的建设投资较大,光伏发电企业的资本成本以及市场收益率与各国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密切相关,而财政和货币政策会伴随各国的宏观经济的波动相应进行调整。所以光伏发电投资商的投资意愿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息息相关。2008 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全球金融市场流动性紧张,从而制约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建设投资,对光伏产业链造成了一定冲击。2011 年以来,受前期产能扩张过快、部分国家光伏发电补贴政策调整以及欧洲国家债务危机等因素的影响,全球光伏应用市场发展增速有所减缓,太阳能光伏产业(主要体现为电池片和组件行业)出现供需失衡,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国内光伏企业盈利水平降低,部分生产技术落后、生产成本高的中小型光伏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甚至出现部分前期扩张较快、负债较高的大型光伏组件企业经营陷入困境。

  2011 年10 月七家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对中国75 家光伏企业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2012 年10 月10 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双反案作出终裁决定,认定中国大陆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指用原产地为中国大陆的晶体硅光伏电池片制造的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并设定了18.32%至249.96%的最终反倾销税率及14.78%至15.97%的最终反补贴税率。2012 年11 月7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此案作出终裁决定,认定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美国相关产业,将对其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2013 年12 月31 日,美国Solar World Industries America,Inc.代表美国国内产业正式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太阳能电池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2014 年1 月23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同时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的涉案产品为晶体硅光伏电池,不论是否单独、部分或完全组装成为其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组件、层压板、面板和建筑一体化材料等。由非晶硅、碲化镉或铜铟镓硒等材料制成的薄膜光伏电池、以及目前正在实施的双反税令所涵盖的太阳能电池产品不在被调查产品范围之内。2014 年2 月14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出口美国的光伏产品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肯定性初裁后,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展开“双反”调查,并将于2014 年3 月和6 月分别作出反补贴初裁和反倾销初裁,2014 年3 月11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将反补贴初裁时间推迟至2014 年6 月。尽管美国占我国组件产品出口量的比例仅10%左右(资料来源: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专家咨询委、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太阳能光伏发展形势报告》,2012 年3月),但美国双反仍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光伏组件企业的盈利水平,并导致我国光伏组件企业对美国出口量下降。

  2012 年7 月24 日,以总部位于德国的SolarWorld 为代表的欧盟光伏电池产业向欧盟委员会提起对中国光伏电池的“反倾销”调查申请,2012 年9 月6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对中国光伏组件及电池、硅片等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立案的通知,并将在15 个月内给出调查的结果。9 月25 日,Solar World 牵头的名为EU ProSun 的行业组织向欧洲监管部门提起申诉,指控中国光伏公司获得非法补贴,要求欧盟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进口关税,2012 年11 月8 日,欧盟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2013 年6 月4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初裁结果,宣布从6 月6 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 月6 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临时税率将维持6 个月至12 月,2013 年12 月,欧盟委员会将进行终裁并决定是否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永久性关税,一旦征收,该关税将持续5 年。2013 年7 月27 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表中国光伏产业与欧盟委员会贸易救济调查机构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2013 年8 月2 日,欧盟委员会批准了该“价格承诺”协议,并决定从8 月6 日起正式实施。从2013 年8 月6 日起,欧盟对于参与该“价格承诺”方案的中国光伏企业免征临时反倾销税,未参与“价格承诺”方案的中国光伏企业,将向欧盟缴纳高达47.6%的反倾销税;同时该“价格承诺”协议设定了每年出口欧洲的中国光伏产品限额,超出限额的中国光伏产品还需要交纳47.6%的反倾销税;该“价格承诺”协议有效期至2015 年年末。此外,欧盟委员会2013 年8 月7 日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作出初裁,决定暂不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采取临时性反补贴措施。2013 年12 月2 日,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光伏双反案进行终裁,决定从12 月6日起对未参与“价格承诺”的出口欧盟的中国光伏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税率为47.7%~64.9%,已于8 月6 日生效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同时承诺企业增至121 家(新加入27 家),这些企业对欧盟出口额占中国对欧盟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的80%左右。“价格承诺”方案的实施,使中国光伏产品在双方协商达成的贸易安排下,继续对欧盟出口,并保持合理市场份额。由于国内太阳能光伏产业应用市场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目前我国光伏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其中出口欧洲占比40%左右(资料来源:海关统计数据)。因此,若我国与欧盟、美国等进口国发生贸易摩擦或贸易争端将可能增加我国光伏组件企业的出口成本,削弱其市场竞争力,从而对其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光伏组件企业盈利水平的下降将使其更加注重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控制,一方面将使其加大对低成本、高品质背膜的采购和使用,有利于公司涂覆型背膜的市场销售,但另一方面其对采购成本的控制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背膜产品的销售价格,从而给公司背膜产品的盈利水平带来较大影响。
责任编辑:carol
特别声明:
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阅读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3 索比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