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林建伟、张育政夫妇,本次发行前,二人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71.625%股份,并通过普乐投资控制公司4.50%股份。本次发行后,林建伟、张育政夫妇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林建伟、张育政夫妇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经营决策和人事安排等进行控制,从而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年产1,200 万平方米涂覆型太阳能电池背膜扩建项目”、“年产1,600 万平方米涂覆型太阳能电池背膜扩建项目”、“太阳能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虽然上述项目经过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项目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影响预期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的涂覆型背膜市场需求旺盛,发展前景广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0 万平方米涂覆型太阳能电池背膜扩建项目”及“年产1,600万平方米涂覆型太阳能电池背膜扩建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涂覆型背膜的产能将增加2,800 万平方米/年,产能增长幅度较大,虽然公司太阳能电池背膜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较大的成本、技术等竞争优势,深受客户认可,产品供不应求,但该项目达产后,若公司市场开拓及销售网络的建设不能跟上发展步伐,将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