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发展中,“增值税发票”是个无可回避的问题。
2013年9月29日,财政部网站发出通知,为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光伏电站实行即征即退50%的增值税优惠,相当于上网电价增加0.02-0.04元/度,电站收益率将上升1%-2%,将直接利好光伏电站运营企业。
虽是利好政策,但在实施环节却存在一些争议。
争议一:个人无法开卖电发票。当前,自然人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还不能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也就不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质。而拿不到增值税发票,就很难拿到电费收入。
争议二:是否需要扣除光伏补贴增值税。有业者称国网在转付给其光伏发电系统的光伏补贴时,扣除了17%的增值税,原每度电补贴0.42元,扣17%增值税后,每度电补贴0.359元。
针对个人无法开卖电发票问题,国网北京公司的统一解决方案是一律按照不含税价(扣除增值税17%)计算,即上网电费按0.3305元/度(北京市脱硫煤电价0.3867元/度《含税》),光伏度电补贴0.359元/度(国家规定度电补贴是0.42元/度《含税》)。这样的处理减少了业主的麻烦,不必去国税局代开售电发票。
但是,增值税率应该扣多少,是否应按17%扣除?以下是颁发的政策当中有迹可循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