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协议确定,中电投集团将积极参与西藏可再生能源资源和太阳能、地热、风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并在能源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为西藏能源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中电投集团将积极落实“十二五”电力援藏工作,解决察隅县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问题;进一步加快山南地区和日喀则地区太阳能光热发电开发建设,并积极推进阿里地区热电联供项目建设。
中电投集团公司将加大在西藏的投资力度,到2020年用于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光热电站等新能源建设投资将达到32亿元以上,并进一步加大水电和地热资源开发的投入;中电投集团将切实履行央企社会责任,在西藏的项目公司实现在当地注册、当地纳税,努力提供更多的专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中电投总经理陆启洲表示,中电投集团将切实践行好中央企业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紧紧围绕自治区的能源发展规划、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改善,充分发挥中央能源企业的自身优势,为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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