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来源:发布时间:2014-05-05 10:08:59

  沪发改能源〔2014〕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带动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修订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支持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以下简称“新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带动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年限)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2013年-2015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2013年之前投产项目和往年结转项目继续执行原扶持政策。

  第三条(资金来源)

用于新能源发展专项扶持的资金,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四条(支持范围)

(一)风电

1、陆上风电项目

2、海上风电项目

  (二)光伏

1、光伏电站(全额上网)

2、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包含个人光伏发电)

3、光伏项目须纳入国家年度规模计划,对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补贴的项目不再进行扶持。

(三)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新能源工程及示范项目。


  第五条(支持方式)

(一)对于风电、光伏项目,根据实际产生的电量(风电按上网电量,光伏按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连续5年。单个项目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陆上风电:0.1元/千瓦时

海上风电:0.2元/千瓦时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按照电量消纳用户的类别区分,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个人、学校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二)如市场成本和国家补贴政策变化较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可对年度新申请项目度电奖励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三)其他项目的扶持方式和标准视具体情况另行制订。已享受其他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第六条(年度计划编制)

(一)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梳理并于每年8月底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请计划报市发展改革委。扶持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应包括:计划申请项目类别、数量、基本情况和扶持金额等内容。

(二)市发展改革委对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申报的计划进行统筹平衡,结合上海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规模计划,编制提出下一年度扶持资金使用计划,于每年10月底前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申报程序)

(一)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每半年将组织开展一次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投资主体应在项目投产发电后,向其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个人光伏项目采取打捆的方式,由各供电公司向项目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代为申报。

(三)区县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后,于每年4月、10月底前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四)已列入往年专项资金支持目录的项目不需重复申报。

  第八条(申报材料)

享受奖励的项目应填写申请表,提供项目批复文件、电网企业出具的电量证明文件。

  第九条(项目审核)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已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后形成审核意见。项目评审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项目是否符合本市新能源发展规划、年度开发计划和产业政策等;

(二)项目是否对推动本市新能源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项目是否对促进本市新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生产具有良好的带动示范效应;

(四)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

(五)按有关规定需要评估和审查的其他事项。

下一页>  

  第十条(结果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每年5月、11月底前对年度新增奖励项目目录予以公布,并抄送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和市电力公司。

列入目录的项目从下一个季度开始享受奖励。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

市电力公司每季度第一个月将奖励项目的上季度实际电量和应奖励金额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核汇总,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市财政局将资金统一拨付给市电力公司,市电力公司应在收到财政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转付给各项目投资主体。

  第十二条(监督和管理)

(一)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本地区奖励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市发展改革委可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奖励项目进行抽查和后评价(具体操作办法将另行制定),对未通过检查评价的项目,将视情况停止对项目的资金扶持。

(三)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四)扶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截留、挪用、滞留扶持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扶持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8年9月发布的《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同时废止。

附图: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管理流程图

附表1: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企业投资项目)

附表2: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个人光伏项目)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05/05/218817.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上海2025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目录公布来源:上海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9-16 11:02:30

9月12日,上海发改委公布2025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目录的通知,通知指出,共有1639个项目纳入奖励目录,总装机容量478231.619千瓦。各区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监督和管理,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

权威发布 | 国家发改委: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来源:能源发展网 发布时间:2025-07-17 09:05:20

中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近日在《求是》杂志发表题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署名文章。大力提升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务实开展国际能源合作,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国经济的特征都是内需为主导、内部可循环。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全国

海南“136号文”:机制电价竞价上限0.4298元/千瓦时,增量陆上风光项目执行12年!(征求意见)来源:光伏头条 发布时间:2025-07-11 11:49:43

光伏头条获悉,7月10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宁夏中卫废止282MW新能源项目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5-07-11 10:39:09

7月9日,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卫市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公示》。

6月政策速览 | 省级分布式光伏管理新政加速出台,支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来源:正泰安能 发布时间:2025-07-11 10:24:45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有关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开展单一方向试点,依托典型城市开展多方向综合试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坚持重点突破,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智能微电网、算力与电力协同、虚拟电厂、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新一代煤电等七个方向开展试点工作。

重磅!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下发,五大行业设置绿电消费比例来源:正泰安能 发布时间:2025-07-11 09:44:38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达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通知》的下发,将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发展新能源的积极性,拉动全国绿电绿证消费需求,利好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意大利:2025前5个月新增装机1.6GWh来源:光储星球 发布时间:2025-07-11 08:51:29

光储星球获悉,根据意大利国家电网运营商Terna近日发布的电力系统月度报告,新增装机功率虽有回落,但整体装机规模与储能容量仍呈增长态势。

重磅!海南省136号文省级文件征求意见,增量项目75%机制电量,执行12年!来源:卡片光伏 发布时间:2025-07-10 15:16:36

7月10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5-07-10 11:48:45

7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发言中指出,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了连续运行,南网5省区现在已经实现“统一交易、同台竞价”,国网、南网实现了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2024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到了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已经高达63%。

重磅!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下发,明确各省风光指标、高耗能绿电比例来源:卡片光伏 发布时间:2025-07-10 11:08:39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北京:光伏项目可获最高30%初投资补贴,7月17日前申报!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5-07-10 10:47:43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文件提出:给予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