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一个半月,*ST超日重组的愿景以无人接盘告终,公司股票今起复牌。屋漏偏逢连夜雨,*ST超日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如果该申请被法院受理,早已违约的11超日债也将停止计息。
此前,今年2月19日,*ST超日发布停牌公告称,拟披露重大事项停牌。4月5日,*ST超日公告,实际控制人倪开禄为助力公司摆脱目前流动性丧失及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困境,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与多家潜在意向合作方进行了商谈。但由于公司现有及或有负债金额较大,倪开禄持有的公司股权被质押、查封,公司经营状况尚未有实质性好转且财务状况尚处于极度困境中,目前尚未与任何合作方达成合作协议。
未能找到合适的接盘方,*ST超日将很可能面临暂停交易的局面。此前,*ST超日2011年度及2012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3年业绩快报显示,*ST超日2013年度亏损约13.3亿元。根据规定,若*ST超日2013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自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深交所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与此同时,11 超日债将可能在年报披露后被终止上市。公开资料显示,*ST超日2013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日是4月28日。
另外,*ST超日接到债权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函,该公司以*ST超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ST超日表示,该申请能否被上海一中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ST超日被申请破产重整,对11 超日债的持有人将产生直接影响。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上海一中院裁定受理*ST超日破产重整申请,则11超日债将在上海一中院裁定受理*ST超日破产重整申请时视为到期,并同时停止计息。此前的3月7日,11超日债已实质性违约,当日仅兑付400万元利息,剩余8580万元利息尚未支付。此前,11超日债已于2013年7月8日起暂停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海一中院受理*ST超日债权人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且破产重整失败,*ST超日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在这种条件下,*ST超日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一种可能是,如果*ST超日股票被暂停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则*ST超日股票也可能被终止上市。
用“雪上加霜”这四个字,来形容此时的超日太阳并不为过。倪开禄一手创办的超日太阳如今被逼到了破产重整的边缘。如果成真,那么这也是光伏上市公司中紧接着无锡尚德之后第二家破产重整的企业。
4月3日,超日太阳接到了债权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毅华金属”)的函件,以超日太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原因,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提出:对超日太阳申请破产重整。
小债权人讨债
毅华金属主要销售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等,与超日太阳之间是买卖关系,后者欠前者约850.6万元人民币。
“这件事情让我们觉得比较意外。”超日太阳董秘刘铁龙昨晚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毅华金属并不是超日太阳的最大债权人,尽管此前也有过相应的准备,仍没有料到中小债权人会以这种方式,来面对该笔债权。
超日太阳在今年3月25日披露了上百个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例,其中不乏如上海银行、浦发银行(行情,问诊)、横店东磁(行情,问诊)、晶科能源、建设银行(行情,问诊)这样的大额纠纷,金额在数千万元~上亿元不等,不过这些诉讼有的未到执行程序、有的未收到执行通知、有的已撤诉或者调解过。
上百个诉讼、仲裁案中并没有出现毅华金属这家公司的名字。刘铁龙表示,与毅华金属之间并没有在“破产重整”问题上有过讨论,“我们对于破产重整是有过考虑的,当然我们也在准备其他方式来挽救公司,比如通过引入新的投资者,或者尽快追缴相应的应收账款等等。”而这次毅华金属的行动,是否会打乱之前该公司的后续引入投资者计划,也还无法预料。
“法院是否受理此次破产重整的申请,将是一个关键。”刘铁龙表示,按照《破产法》,法院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做出决定。
该案可参照的一个对象,便是无锡尚德去年的破产重整案。2013年3月18日,无锡尚德无法就9家银行的高额授信给出还款方案,银行债权人联合向无锡当地法院递交了对无锡尚德的破产重整申请,而3月20日,无锡中院在与无锡尚德沟通后,很快依据《破产法》裁定,对无锡尚德实施破产重整。
刘铁龙表示,至今其并未收到来自法院方面的任何法律文件,是否申请受理还不得而知。
负债率高企
毅华金属公司提出对超日太阳实施“破产重整”的理由有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等。
对此刘铁龙表示,超日太阳正进行沟通,对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尽力”清偿或不排除请求对方延期支付的可能;而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等理由,刘铁龙没有过多的评价。
从去年第三季度的财物数据看,偿还800多万元的欠款并不算特别难,超日太阳实际拥有的货币资金为6188万元。但刘铁龙也表示,主要担心如果偿还这一笔之后,可能会产生其他连锁反应。
超日太阳的资产总额于2012年上扬到了75.76亿元,其时的负债总额也同样攀升至63.79亿元。2013年第三季度,超日的资产负债率越过了90%的生死线。
一位光伏企业高管对本报记者表示,光伏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一般都较高,在80%以上的也有一些大企业,不过超日太阳的资产负债率偏高,其是否资不抵债还需要法院对其进行全面盘查才知。
超日太阳负债很大程度上来自于银行,2012年,其“短期借款”达到18.72亿元,“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仍然有3.799亿元,其中最大的几笔分别来自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1.79亿元)、浦发银行(1亿元)、中国银行(行情,问诊)奉贤支行(9999万元)。
2013年半年报中也可看到,除了2012年的进出口行上海分行贷款未清偿之外,还有上海银行、农业银行、天津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悉数在列。
与无锡尚德有所不同的是,超日太阳的主要资产集中在海外电站及国内固定资产这两部分。其海外的不少电站是否会被新进入的投资者看中、是否可以让投资者顺利地转手出去、该公司的固定资产还有多少是值钱的,都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破产重整且是否可以重整成功带来重大影响。
去年第三季度,超日太阳的应收账款为21亿元,其他应收款为1.74亿元,但此前超日太阳多位高管也曾提及,应收账款并不太好追缴,这也是债务清偿的一大难点。
[ 投资人委托代理律师甘国龙认为,11超日债募集说明书没有披露所投保单的合同细节,只是笼统地给了一个“2亿美元保单”的“美好假象”。这本身就有虚假陈述的成分,*ST超日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均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 ]
买保险不就是为了理赔吗?可是*ST超日在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信保”)投保的两份出口信用保险,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却主动放弃了理赔。这又是何故?
上周五,*ST超日一则《关于“11超日债”偿债保障措施的公告》令投资者再次陷入愤怒情绪。在这份公告中,*ST超日公布了与中信保签署的两份分别在2010年1月8日和2010年11月24日生效的保单,两份保单的约定投保金额分别为2亿美元和1.4亿美元,并均续保至2013年1月7日。但蹊跷的是,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情况下,*ST超日出于担心“影响公司与客户的关系”、“客户并未陷入财务困境”等理由主动放弃了向中信保申请理赔。
11超日债债权人委托的上海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国龙据此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光伏企业主动放弃理赔闻所未闻,放弃理赔背后或许藏着更多的秘密,比如保单合同为骗局,或是超日债募集说明书中有虚假陈述。”
保险“不保险”
在*ST超日于2012年3月2日签署的11超日债募集说明书中,出口信用保险和应收账款卖断是*ST超日偿债应急保障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很多投资者当时选择投资11超日债的原因之一。
在上述募集说明书关于偿债应急保障方案中,*ST超日称,公司与中信保签订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中信保给予公司2亿美元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度。目前,公司已与中信保签订1亿美元的保单,被保险人包括母公司*ST超日以及子公司超日贸易。根据已签订的保单规定,客户破产、无力偿付债务和拖欠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90%,客户拒绝接受货物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80%,政治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90%,信用证项下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90%。
“故若发行人出现流动性紧张的局面,公司将利用中信保的保险,将应收账款卖断给银行,快速回款。截至2011年6月30日,母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11499.64万元。若本期债券到期时公司资金不足,公司可以通过向银行等机构卖断应收账款的方式,筹集资金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今年3月4日,*ST超日发布因流动性危机无法化解,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全额支付的公告。这一公告也打破了中国债市零违约的神话。
然而,投资者不能接受的是,在*ST超日在2012年下半年已初现流动性危机、高达21.4亿元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公司投保的上亿美元保险合同为何不申请理赔?
上周五,*ST超日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公司投保的客户为公司长期的、信用较好的大客户,一旦公司向中信保进行了理赔,中信保必将启动对客户的追偿程序,将严重影响公司与客户的关系,甚至丢失客户;根据公司当时的了解与判断,客户并非陷入财务困境,未及时回款主要是由于受宏观环境影响其电站融资进度受到影响,一旦其获得项目融资就会回款;公司一旦理赔,将在经济上产生较大损失。
“如果上述三点理由成立,那么*ST超日从一开始就没必要投保了。”甘国龙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主动放弃理赔背后
一般来说,理赔是指出现了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并符合理赔条件后,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某光伏企业高管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光伏企业产品出口到国外,向中信保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非常常见,应收账款出问题时向中信保直接理赔也非常常见,但像超日太阳这样放弃理赔非常少见。
该高管认为*ST超日放弃理赔是由于其和天华阳光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天华阳光是*ST超日海外电站的主要合作方,也是*ST超日最大的客户和欠款方。天华阳光创始人、董事长苏维利还是*ST超日第四大股东。*ST超日放弃理赔很可能是因为天华阳光的原因,因为一旦办理理赔,则意味着中信保会查*ST超日的账,而很可能*ST超日投保的客户及其欠款经不起查。
此前,有媒体报道质疑,*ST超日和天华阳光两家光伏企业之间交易频频,有互相抬轿做业绩的嫌疑。
甘国龙则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理赔的前提要具备理赔条件,最重要的条件是确责,确定债务人认可债务,然后才能办理理赔程序,而当时债务人天华阳光在2013年初正筹备在香港IPO。
对于前述光伏高管的质疑,*ST超日董秘刘铁龙对《第一财经日报》称,不存在为了配合天华阳光而放弃理赔的情形,放弃理赔是当时权衡下来的结果;投保的保单也肯定不是假的。但他并未透露在中信保投保的客户究竟为谁。
甘国龙认为,在11超日债募集说明书中,*ST超日并没有披露所投保单的合同细节:究竟是给哪个客户投保,对应的是哪笔应收账款,账期是多久,怎样的条件下可以申请理赔。“这些关键信息一概没有披露,只是笼统地给了一个‘2亿美元保单’的‘美好假象’。这本身就有虚假陈述的成分,*ST超日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均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