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部委亦就补贴、退税、电价、项目管理、并网以及融资等问题陆续出台了多项配套政策,但在具体项目申报、建设、并网、补贴申领等方面,仍存在体制障碍和政策盲点,以致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过程中遇到诸多难题。鉴此,实施并加速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终端培育和规模化应用已刻不容缓。
并网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大规模应用的前提条件。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然而,电网企业普遍对包括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在内的新能源电力并网积极性不高,概因部分电网公司至今未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细则,项目并网备案难度大,基本不受理体系外项目申报、并网申请等障碍,建议主管部门及时出台相关政策细则,明确并网政策执行主体及执行标准,落实地方政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引进、管理和扶持政策。
结合国内现有高速路网资源状况,参考国外经验和做法,可充分利用国内存量高速路网,将其作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新型、有效载体,实现光伏发电、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安全行驶、道路养护、耕地保护的高效整合与最佳统一。
建议可先期规划、尝试在西部高速公路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通过西部资源具备的高速公路太阳能光伏发电综合试点项目的建设,较快探索匹配技术和运行机制,以此促成区域化经济发展特别是长途交通集约化发展的同时,为更大规模、更大范围的路网光伏发电覆盖积累经验,从而不断优化和升级新时期国家综合交通建设战略,推动路网上空及周边光伏发电成为未来交通能源的重要来源,甚至成为我国能源可持续供应、节能减排、国土资源高效利用的最佳方式之一。
我国正成为光伏发电大国。光伏发电建设资金缺口巨大,融资难题业已成为当前加快发展光伏终端市场的瓶颈所在。
在电价补贴、发电并网等主要产业发展要素确定的前提下,决定终端光伏市场建设规模和速度的更多是项目融资能力。然而,2013年8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之后,金融扶持细则至今仍未出台。尽管国家开始积极支持新能源发展,各商业银行对新能源项目表示欢迎,但对终端的光伏电站建设却保持距离,对光伏企业的信贷十分谨慎,给光伏电站项目的贷款利率也普遍高于其他项目。
光伏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属性,金融支持对其发展不可或缺。为此,建议对重点优势企业出台特殊金融支撑政策,以创新金融方式扩大光伏市场融资渠道,以国开行为承接主体积极落实金融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