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过去的2013年,全球的光伏产业经历了严峻的寒冬,在内需不足和外需受欧美反倾销的双重压力下,我国的光伏企业的生存空间受到严重的压缩,纷纷面对困难。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国务院于2013年7月发表了促进光伏市场发展的征求意见稿,大幅提升我国未来几年的光伏安装目标至共35GW。在政策的刺激下,全国随即掀起一股光伏发电的热潮,大家都忙于报项目,据不完全统计,至2013年底,计划项目的规模已达120GW,是国家规划的近四倍。
假如要完成这些项目,资金的需求总量将近8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十二五期间国家每年投入建设高铁系统的资金规模,而在法规和金融解决方案未完善的情况下,如何解决资金的瓶颈,使光伏发电可在市场化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人们共同面对的课题。在当期的情况下,银行的态度保守,一般都要求项目母公司的100%担保,这不单只增加了企业的风险——无法分割项目,同时也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因为每家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这使得光伏发电成为少数大企业的玩物,失去了全民参与新能源建设的社会意义。
外国的经验说明,光伏市场要健康发展,必须具备以项目现金流为基础的独立融资,并与母公司实现风险的分割。这就需要政策、法规、保险和银行的配合。在本文,我们将参考我们在国外的经验,为解决我国光伏建设的融资瓶颈展开讨论。
·外国的经验与教训
过去的十年,光伏发电在全球掀起了热潮,全球超过100个国家推出了不同形式的光伏政策。有以长期固定电价为基础的补贴制度(Fit-In-Tariff),有以再生能源券为基础的补贴制度,除此之外,有针对初装补贴的制度也有针对长期收益的制度。在计量上,有采用净电表法的制度(Net Metering),也有采用全电表发的制度(Gross Metering)。不同的补贴制度在拉动光伏建设的过程中起到不同的作用,也产生不同的问题。我们可以由外国的实践中吸取经验教训,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设计出适合我国的光伏应用政策和金融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