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作出初裁,初步认定美国国内产业因进口中国晶体硅光伏产品而遭受实质性损害。此案是继2013年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之后,美国再次举起双反大旗直逼中国市场。我市晶科能源作为涉案企业,一直积极应诉,并取得欧盟光伏价格承诺,但出口仍是受到较大影响。2013年度晶科能源累计出口1121万美元,同比下降79.67%。为有效规避贸易摩擦,晶科集团在继续奋力维护、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也在积极拓展国内市场。
据悉,晶科集团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并网四个光伏项目,总计80MW。其现已有213MW的光伏项目并入中国国家电网,这四个项目各20MW,位于中国西北部偏远地区的阿拉尔、沙雅、博湖和乌苏。晶科所有的213MW并网项目将享有中国每千瓦时1元人民币(0.17美元)的上网电价补贴,预计年度总发电量约为3.24亿千瓦时。目前晶科已经实现2013年的项目并网目标,并将继续拓展下游业务,致力于到2014年底实现总计超过500MW的项目,相当于年发电量达7.5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