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腾晖2014年度700MW光伏并网电站
设备招标资格预审通知
1.招标条件: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拟对2014年度700MWp光伏并网电站项目设备采购进行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700MWp(主要分布江苏、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地区)
2.2招标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用设备包括:主变、GIS、光伏逆变器、箱变、动态无功补偿、开关柜、光伏电站综自监控系统。
2.3计划工期:预计2014年3月开工,2014年12月竣工,总工期9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的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3 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5 具有近三年(2011~2013)国内实际供货业绩,拥有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应用案例;
3.6 投标方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厂和售后服务团队,代理公司需有授权证书等相关文件;
3.7 生产供货能力:应具备一个月内为两个20MWp以上光伏电站同时供货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 投标方设备在国内光伏电站项目中,无不良运行记录;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商务记录。
3.9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拒绝其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备不允许外包生产。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2月17日下午17:00。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签字盖章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申请书请邮件索取,此报名表仅适用于曾参与2012、2013年度中利腾晖光伏并网电站项目设备招标的公司;未参与过中利腾晖设备招标的公司请提供详细的资格预审文件(联系邮箱:Pvszb@tales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