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积极推动各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城市区域供电、供热、供气、交通和建筑中的应用,并确定北京市昌平区等81个城市和8个产业园区为第一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
《通知》要求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建设要加强规划统筹协调,将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提出约束性发展指标。同时,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金融创新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地方投融资平台,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建设提供创新性金融服务。
《通知》还规定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的配套电网建设,优化电力系统运行,为分布式发电应用以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本地消纳提供系统支持。
同时,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列入创建名单的城市(产业园区)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进行考核,对达到新能源示范城市评价指标的城市(产业园区)授予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称号。
根据大智慧通讯社此前报道,在2014年1月14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敲定2014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14GW,其中分布式光伏占到60%,约8GW。同时,上海、浙江和江西等地方政府纷纷颁布地方版分布式光伏政策,在中央补贴的基础上提供额外补贴,鼓励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分布式光伏成为政策鼓励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