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信息 研究咨询 服务应用 展会会议 视频图片 期刊专栏 新媒体
关闭
关闭

北极星答疑:光伏电站建设由哪些部门批准?批准手续是?

发表于:2014-01-29     来源:互联网

索比光伏网讯:具体要求可查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2898 号)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开展前期工作通知由省发改委发放;

3、土地初审文件由项目所属当地国土部门发放,预审文件由省国土厅发放;

4、环境评价批复文件由省环保厅发放;

5、水土保持批复文件由省水利厅发放;

6、项目贷款文件由项目所申请贷款的银行发放;

7、系统接入文件由电网公司发放。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

第三届“光能杯”跨年分享会
第三届“光能杯”跨年分享会

2022年1月7日

中国-江苏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1 索比太阳能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