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甘肃省近日下发了对该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显示,2015年底甘肃省光伏并网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及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将取得重要进展。
根据该方案,甘肃确定了抓好基地集中规模建设、抓好分散光伏电站建设、抓好多能互补项目建设、培育支持重点发电企业等十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扶持一批建设速度快、资金实力雄厚、技水水平先进、管理程序规范、有配套产业项目的企业,扩大其投资和装机规模,培育形成3~5个装机50万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大户,增强发电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在无电人口集中地区、偏远农牧区、山区,推广使用光伏发电服务系统,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提高缺电地区供电能力。2013年启动、2014上半年全面建成总投资31亿元独立光伏供电工程,以解决庆阳、甘南、张掖、陇南、白银、兰州、武威、平凉、天水、酒泉等10个市州的18万户、88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鼓励相关企业采用和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光伏采暖和制冷示范项目。在城市推广建设或改造光伏路灯、交通信号灯、城市景观等工程。
为了完成上述任务,甘肃省将在工作程序、财政支持、服务支撑等方面予以保障,以确保光伏产业在甘肃实现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