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票投顾投研部认为因整体电站投资利益远大于单一供应商的利益,且2012年美国对中国大陆首次祭出双反制裁时,是以东南亚地区的电池业者制造成本做为对照基准,台厂相较东南亚业者的制造成本因人工费用较高所以并无优势,因此研判该制裁案成立的可能性低。
国票投顾投研部说,目前台系电池业者中新日光(3576)、茂迪(6244)、昱晶(3514)分别有240MW、100MW、60MW的模组产能,且模组扩产时间仅约3到6个月,若中国大陆确定不能以第三方制的电池组成模组出货予美国,台湾制模组产品将有更大的出货空间,因此投研部重申新日光、茂迪、硕禾(3691)买进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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