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光伏步入“后双反时代”,面对欧盟市场的失去,多家国内光伏企业已经踏上寻找新大陆的征途。
12月12日,英利集团内部会议室里挤满了各种肤色的人,这正是该公司一年一度的销售国际工作会议现场,各个海外分公司的人员向其董事长苗连生汇报2013年销售情况及2014年销售计划。“去年开这个会的时候,主要是以欧洲、美国为主,规模也不是很大。现在北非、南美等国家的人也越来越多。”王亦逾感叹道。
不止是英利,当光伏步入“后双反时代”,面对欧盟市场的失去,多家国内光伏企业都已经踏上了寻找新大陆的征途,在他们眼中,国内市场以及日本、印度、南非等新的市场正是那“黄金之地”。而且与以往“卖组件”为主的模式不同,这轮的开发重心已经转移到了下游电站。
丢城失地:欧盟“双反”逼走中国企业
让中国光伏企业做出如此“丢城失地”举动的正是一年多以前的那场中欧光伏战。
临近年末,王亦逾很是忙碌。这位英利集团的副总经理奔波于公司内的各种会议,安排协调新一年的工作计划,前几年还在带领团队大踏步突进欧盟市场的他,如今却不得不放慢了脚步,甚至被迫“弃城而走”。
“2012年我们的订单60%左右来自于欧盟市场,今年上半年这一比例下降到30%左右,到第四季度占比已只有20%。预计明年全年针对欧盟的出货量约占全年总出货量的15%。”王亦逾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
而与英利相比,江西威富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则从12月6日起就彻底和欧盟市场“说再见了”。其总经理王艳丽算了一笔账,以多晶硅组件为例,按照47.6%的税率征收关税后,到达欧盟市场的价格约为4.6元/瓦到4.7元/瓦,高的甚至要超过5元/瓦。“我们在价格上完全没有竞争力了。”
让中国光伏企业做出如此“丢城失地”举动的正是一年多以前的那场中欧光伏战。
时间退回到2012年9月,彼时,中国光伏企业出口超过六成来自欧盟市场,欧委会的一则立案公告则将“双反”大棒砸在中国企业头上———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随后的11月8日,欧委会又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这起案值高达200多亿美元的案件,不仅是中欧双方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纠纷,也是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
正式立案的“发令枪”打响之后,中欧之间一场艰苦卓绝的谈判正式展开。期间,中国商务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及其他行业协会多次飞赴比利时布鲁塞尔与欧委会展开各个层面的磋商与谈判,中国光伏企业也联合召开发布会表达对欧盟的强烈不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亲自指挥并参与了这起贸易纠纷案件的谈判。在2013年5月底6月初,中欧光伏战正在焦灼之际,李克强展开系列赴欧外交活动,争得了德国总理默克尔的支持。6月3日,就在欧委会发布初裁结果前夕,李克强应约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通电话,重申中国政府对光伏案的高度关注。
这通电话为推动光伏案的磋商解决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争取到了宝贵的两个月缓冲期:依据欧委会的初裁,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涉案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欧委会同时决定,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随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作为中国光伏产业的代表,再次与欧委会就价格承诺解决方案展开谈判。经过各方努力,又经历一个多月的磋商之后,2013年7月29日,中欧之间最大的贸易争端案件终于达成和解。各退一步之后,中欧达成的最终价格承诺安排将光伏产品最低限价设定为每瓦0.56欧元,并限量为每年出口7G W (吉瓦),进入该协议名单的中国光伏企业有121家,而剩下的企业和产品则要被征收47.7%至64.9%的关税。
自此,一波三折的中欧光伏战总算告一段落。中国政府和光伏业界经过努力奋争最终逃过全军覆没的灾难,保留了部分欧盟市场。
“本来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市场上利润就不高。参与价格承诺的企业受到的影响要小一些,但竞争力还是有所削弱。而其余被征收高关税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价格上就没有了优势,也不可能跟其他企业竞争,只能选择退出。”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数量限制条款下的配额制度,将进一步挤压部分企业空间,产业格局面临大的冲击。根据国家“择优扶优”的光伏政策,骨干优势企业的出口必然受到鼓励,而行业内的其他企业则面临着被整合或者淘汰。
寻找新大陆:开发电站掘金新市场
打开“新大陆”大门的,不再是简单的光伏组件产品,而是包括电站开发在内的整个能源系统解决方案。
面对欧盟市场的失去,犹如五百多年前航行在大西洋(6.84, -0.16, -2.29%)上的西班牙船队,中国光伏企业已提前踏上了寻找新大陆的征途,在他们眼中,日本、印度、南非等新的市场正是那“黄金之地”。
早在欧美“双反”之初,英利就开始加速新市场的开拓,目前中国国内以及日本的需求增长旺盛,同时印度、南非、墨西哥等都是重点领域,而且也在积极开发非“双反”范围的欧洲市场,比如东欧。“今年英利全面组件出货量增加到了3.2G W,中国、美国、日本、欧洲市场的出货量分别占到总出货量的30%、20%、10%和20%,剩下20%的出货量全部是在非洲、南美、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地区和国家。”王亦逾介绍说。
而打开这些市场大门的,不再是简单的光伏组件产品,而是包括电站开发在内的整个能源系统解决方案。“光伏市场未来发展趋势最终将走向分布式和地面电站。分布式要利用海外优势发展电商模式,地面电站项目要结合具体实际卖电或持有电站。”从今年4月份开始至今,苗连生亲自带队考察了云南、广西、陕西等多省市适合建造光伏电站的地面资源及分布式发电资源。之后10月份对内部架构进行了26年来最大的一次调整,新组建五大子集团,其中就包括新成立的电力开发集团,同时设立了17家省级公司,提前圈地大力发展下游电站业务。
有此豪赌举动的中国光伏企业不在少数。就在欧盟委员会宣布对未参与“价格承诺”的中国光伏组件与电池生产企业征收“双反”重税的当天,国内光伏龙头企业晶科能源宣布将在中国西北部的宁夏灵武投资建设光伏产业基地、地面光伏电站以及产业上下游配套设施。而此前,晶科能源还在中国新疆、青海、江苏等地以及日本、印度、乌干达、南非等海外地区建有光伏电站。
“这两年,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逐渐发展起来,国内光伏企业以往把市场集中在欧洲的状况正在逐渐扭转,光伏行业已进入后‘双反’时代。”晶科能源董事长助理苗根表示。
据全球著名能源咨询公司IH S的报告,新兴国家的年度安装量预计将以38%的复合年均增长率,从2012年的2.2G W增加到2017年的10.9G W。而在这其中,政策的刺激因素不容忽视。IH S的高级光伏分析师Josefin Berg表示:“在世界各地,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新兴市场因政府的奖励措施推动而不断扩张,这些奖励包括大型合同的招标、FIT计划和自给消费支持。”
据了解,中国今年7月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2013至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的比例要占到60%。此外,还对并网、补贴、资金来源等障碍提出了解决办法。之后,《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等具体政策陆续落地。
“对光伏电站的发展给了政策上的保证,而且工信部对制造业的准入制定了门槛,通过调整产能过剩,鼓励兼并重组,有规模有竞争力的企业对市场的占有比例逐步增大。随着国内市场需求加大、价格逐渐回升,整个光伏制造业情况好转,一些骨干企业生产线已经满产。”在孟宪淦看来,2013年中国光伏发电开始走向健康发展之路。
这一复苏迹象在今年三季度更加显著。光伏市场研究机构N PD Solarbuzz高级分析师廉锐表示,在过去的12个月中,中国一线供应商占据了全球组件发货量排行榜前十位中的七个,其中英利、天合光能、阿特斯、First Solar、晶科和昱辉阳光均创造出各自季度出货量的新记录。
谋定而后动:避免“穿新鞋走老路”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不是做大,而是拥有核心技术和品牌。
新市场的崛起,让依旧处在寒冬的光伏业看到了2014年春天的曙光,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了。工信部旗下研究机构赛迪智库最新发布报告指出,2014年,随着行业的整体好转,以及由于组件价格下降使得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逼近甚至达到平价上网,预计全球组件产量继续增长,全年产量将由今年的40G W增加至43G W,中国光伏组件有望从今年的26G W增至28G W。
不过,该课题组同时认为,由于国内市场过快扩大,2014年我国光伏产业恐将面临新一轮产能过剩。今年12月初德勤发布的《2013中国清洁技术行业调查报告》也明确指出,今年下半年狂飙突进的电站开发方面同样存在潜在的严重过剩隐患。目前国内已披露的达成意向、签约以及正在开发建设的光伏项目达到130G W,是已经扩容后的“十二五”光伏装机目标的3倍。
而中欧光伏战的爆发,与我国光伏业自身的产能过剩也不无关系。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中欧光伏战与欧盟贸易保护主义以及对新兴产业的争夺加剧等外部原因有直接关系,但是另一方面,从我们自身来讲,光伏业的发展模式也有值得反思的部分。比如说国内光伏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在组件制造环节低价竞争,过度依赖海外市场,这也是引发国外反倾销的原因。
事实上,作为新能源行业的典型代表,光伏产业一直是近年来各地重点扶植的战略新兴行业之一,曾经在政策和海外市场双重利好的刺激下,各地光伏项目纷纷上马,成就光辉岁月,但有许多不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不惜高成本融资上马项目,最终导致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和产能过剩,使得全行业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陷入困境。今年以来,来自美国、欧盟的“双反”调查,以及无锡尚德破产等系列事件纷纷爆发,使得国内业界对光伏业发展乃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已经开始深刻反思。
宋泓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而言,一方面要防止产能过剩,另一方面,要避免“穿新鞋走老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不是做大,而是拥有核心技术和品牌。因此从政策层面也应该重点扶持重点企业的研发。
孟宪淦也强调,要避免再度出现产能过剩问题,一方面要通过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企业必须考虑自身的能力,包括融资、建设、售后服务和管理的能力。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要根据指导性规模指标,引导市场发展,使其维持在一个合理健康的状态。
孟宪淦还表示,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光伏发展靠的是科技进步创新产生经济效应。要想在世界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必须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强化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把规模效应尽快转变为技术效应。当前企业已经认识到新产品新技术对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原因就是当前很多企业仍在亏损,没有过多的财力投资于研发。
“美国对新能源太阳能光伏的支持,主要是面向企业研发,我们主要的钱却是给企业扩大生产。”他认为中国应该转变发展思路,将研发投入纳入到整个国家的发展机制中,从中央政府到各行各业加强对研发的重视。
此外,光伏发电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发电仍然存在着一些障碍。“分布式单个电站和大型电站相比,存在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在融资上怎么把这个渠道打开是一个问题。”王亦逾表示。
孟宪淦认为,应该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例如民间资本、证券债券市场。同时进一步完善光伏相关政策,比如将来可以按度电收益来核算补贴,这样就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范围。此外,可以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市场机制来进行电站运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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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光伏战
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随后的11月8日,欧委会又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这起案值高达200多亿美元的案件,不仅是中欧双方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纠纷,也是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
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亲自指挥和参与之下,历经数月艰苦卓绝的磋商谈判,2013年7月29日,中欧之间最大的贸易争端案件最终达成价格承诺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