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午间公告,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倡导使用清洁能源的号召,根据江西省《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光伏产品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政策精神,公司计划利用自有厂房屋顶建设2MW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192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由控股子公司江西力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
项目利用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屋顶1.3万平方米面积,新建装机容量2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发电可以自用亦可并网出售。
项目建成后,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年平均发电量约为216万kWh,每年减排约1980吨二氧化碳,6.4吨二氧化硫,5.6吨炭氧化物,6吨粉尘和159吨灰渣。该项目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华伍股份表示,该项目是公司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的首次尝试,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项目建成后,将总体上减少公司电费支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同时公告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聂春华有关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聂春华于10月14日至12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53%。该股东仍持有公司5.2007%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