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京都市于11月18日宣布,设立了“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制度”,并已选中31座市有设施。将把市有设施的屋顶作为光伏发电设备的设置场所,提供给京都市公开招募并选中的运营主体。运营主体通过向电力公司售电获得收入,同时向京都市支付租金。设置资金由运营主体从金融机构等贷款。
入选的市有设施为市内中小学和福利相关设施等的屋顶,可设置面积合计为12597平方米,所设置太阳能电池板的设想输出功率为1.142兆瓦。募集时间为12月12日~18日。有应征资格的是在京都市内拥有营业设施的法人或者由这种法人构成的联营体。
京都市已于2012年度设立了“市民合作发电制度”,利用3座市有设施运营光伏电站。该制度的运营主体通过市民等集资,作为光伏发电设备的设置和运营资金,售电获得收入后再返还给出资者。该制度2013年度又新选中了5座设施。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制度的机制(出处:京都市)
市民合作发电制度的机制(出处:京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