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益紧张的能源供给形势,为缓解能源双控指标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制约,我县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针对太阳能光伏发电,通过理顺体系、合作争取、优化服务等举措,加快太阳能光伏发电和推广。目前,我县已成功申报"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3个,涉及企业23家,总投资5.2亿元,总装机容量34.2兆瓦,预计全年发电量将达3000万度,节约能耗近10000吨标煤。
我县不仅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园区)的年度考核,而且出台《长兴县新能源产业实施意见》,明确太阳能发电企业相关奖励标准。通过15家企业优先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强化示范引领,并依托"全国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平台,向上争取项目,对外引进光伏发电运营龙头企业正泰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与此同时,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县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安装信息不对称、项目审批缓慢等难题。在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到位后,从并网发电、政策兑现和设备后续维护三方面强化跟踪协调,确保项目早发电、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