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新能源于上周五收市后公布,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旗下的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按每股0.75元,配售3.39亿股新股,涉及2.55亿元,相当于2亿元人民币。配售价较周五收市价0.405元溢价85.2%,占扩大已发行股本2.87%。该公司指,资金将用作拓展其业务计划,投资将确认的发电项目及绿色能源项目。
中电新能源主要从事水电、光伏发电及垃圾发电等清洁能源电厂及相关设备业务,又发展新能源分布式发电和绿色智能电网系统,业务受惠国策。今次引入战略性股东,将有利公司日后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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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广东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登记正式启动,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分布式光伏成核心主体,9月14日开启登记,10月13日截止提交材料。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范围、申报流程、报价策略、风险提示,附2025年首轮结果参考、粤桂规则对比及全国格局分析,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本文围绕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的“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28亿千瓦以上”目标展开分析。文章指出,截至2025年底我国风光累计并网已达18.4亿千瓦,“十五五”期间需新增约10亿千瓦,年均约2亿千瓦。这一目标既服务于“双碳”战略对非化石能源占比(2030年25%、2035年30%以上)的刚性需求,也回应了能源安全与电力刚性增长的双重压力。文章强调,发展重心正从“拼规模”转向“拼质效”,亟需提升新能源出力可靠性、系统友好性与支撑能力,尤其通过长时储能技术突破、系统友好型电站建设、老旧项目改造及“沙戈荒”大基地与中东南部分布式开发协同推进。同时,拓展制氢、供热等非电利用路径,成为缓解电网消纳压力、实现多元就地转化的关键突破口。(199字)
攀枝花市发改委于2026年9月9日发布《绿电直连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双碳”战略与能源安全新要求,系统破解新能源消纳难、用能主体单一、场景应用受限等瓶颈。方案聚焦工业、园区、乡村、公共设施等多元场景,分层推进单用户“一对一”直连、园区“一对多”直供、分布式微电网、光储充一体化、村级光伏帮扶提质及村镇微能网六类重点任务,强调源荷精准匹配、储能协同调节与就近消纳。目标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域、类型协同的绿电直连示范矩阵,实现企业降本增效、园区绿色转型、乡村能源提质和山区应急保供多重成效,并配套健全调度机制、政策赋能与闭环评估体系。(199字)
本文围绕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集成服务商的选择问题,系统解析海尔新能源的全链路服务能力。在“双碳”目标与电力市场化改革背景下,我国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市场快速增长,企业亟需具备综合能力的合作伙伴。海尔新能源作为海尔集团唯一新能源主体,聚焦“发、储、管、售”全环节,提供数智化清洁能源解决方案。文章从四大维度展开:一是品牌实力,依托海尔产业基础,建成“多研发中心+双生产基地”研产体系,实现核心设备自研自制;二是项目经验,覆盖国内高耗能工厂、物流园区、钢铁基地及海外泰国等典型场景,验证降本、增效、减碳实效;三是全周期服务,以纳晖能源互联网平台支撑规划、建设、运维、交易闭环管理;四是供应链与设备品质,通过AI逆变器、能源机器人、智能云平台等保障高效稳定运行。
河北省发改委于7月20日公布2026年第三季度新能源项目可开放容量数据:在统筹考虑各县域已核准未建设、在建等“在途”项目基础上,全省可新增接入的新能源装机容量上限为9908兆瓦(即9.9吉瓦),下限为6545兆瓦。该容量指标主要面向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用于指导后续项目规划、电网接入和并网调度工作。数据按县域单位统计,体现差异化资源禀赋与电网承载能力,旨在平衡发展需求与系统安全约束。此次公布是河北省落实新能源消纳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为相关投资主体提供明确的开发窗口期参考依据。(198字)
《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将退役风力发电机组、光伏组件等新能源设备正式纳入再生资源范畴,拓展了再生资源的定义边界。草案旨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文件明确了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强调规划引领与网点建设,要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融合发展。同时,鼓励探索碳减排核算与激励机制,推广积分兑换、绿色信用等公众引导措施,并支持逆向物流、数字化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等创新回收模式。草案还细化了经营规范、安全环保要求、信息报送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全面强化全链条监管与行业规范化发展。(199字)
近日,宁夏电网新能源发电与光伏发电出力双双刷新历史纪录,分别达3055万千瓦和2928万千瓦,其中光伏出力连续三日突破峰值,新能源总出力连续两日创新高,并首次突破3000万千瓦大关。这一成果反映出宁夏在新能源并网消纳与电力系统调度运行能力方面的显著提升。作为国家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宁夏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已率先实现新能源最大出力及单日发电量超过全省用电负荷,成为全国新能源发展与电力系统协同运行的典型代表。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部分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结果进行更正并重新公示。此次调整源于2026年6月18日至28日开展的首轮公示,依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优化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事宜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6〕148号)要求,公布了昆明市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相关项目的并网时间清单。公示期间,若干项目业主就所列并网时间提出异议;经昆明供电局核查,确认异议属实。为保障认定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与公正性,主管部门对存在争议的项目信息予以核实修正,并启动第二次公示程序。
锡林浩特市计划使用256.4万元专项资金,实施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资金来源包括2025—2026年中央及自治区多批次结余和新增财政资金共229.2万元,以及受益牧户自筹27.2万元;另从中央第二批资金中列支2万元作为项目管理费。项目主要为巴彦宝拉格、朝克乌拉、宝力根三个苏木及阿尔善宝拉格镇的牧户配套安装20千瓦光伏发电设备,旨在改善牧区能源供应条件。该计划已于2026年6月29日获市政府批复同意,并于7月2日至11日向社会公告,由锡林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
6月26日,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光伏项目生产管理权限移交协议,标志着华能集团“1+7”改革方案首项落地成果完成。此次移交在集团生产环保部统筹指导下推进,双方协同完成了接收方案制定、运行数据转接、技术尽职调查等前期工作,并就移交范围、管理职责划分、遗留问题整改、费用结算及合同过渡等关键事项达成共识。协议涵盖能交公司所属24个光伏项目,类型包括集中式、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光伏,地域分布于山西、山东、江苏、河北、重庆、湖北、安徽、海南等八省市。此举实现了相关项目生产管理权向新能源公司的整体划转,为后续专业化运营奠定基础。
内蒙古鄂托克旗正式启动2026年9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其中包含6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和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该项目依据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能源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由旗能源局牵头、纪委监委派驻组监督、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优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强调“因地制宜、就近接入、就地消纳”,鼓励与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嘎查村、校园等零碳场景深度融合。申报企业须具备开发实力与良好信用,严格履行建设时限(光伏12个月内投产、风电18个月内投产),严禁倒卖指标。评审将综合评估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前期进展、乡村振兴贡献及设备先进性等维度,择优确定开发主体,结果经旗政府确认后报市能源局复核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