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从事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3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与管理。双方同意,本项目动态总投资约为31680万元,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336万元,其中苏美达认缴的出资额为5385.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阳光电源认缴的出资额为95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在项目并网发电验收完成后一至两年,苏美达按原始出资额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分两次先后回购阳光电源所持合资公司的10%、5%的股权。
阳光电源表示,与苏美达联合开发建设光伏电站,为公司开发下一代光伏逆变器产品、深度开展光伏并网技术研究提供更多的技术积累,同时也完善了公司的产业链。本次签订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4%,若合同得到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13年、2014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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