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工信部正式公告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对于新投产能和存量产能在生产规模、工艺技术、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早在2013年7月15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就曾经提出“在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的同时,控制光伏制造总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基本原则,并对新上产能的各项标准做出了初步规定,《规范》可以视为针对《意见》出台的具体政策。
2013年以来,全球光伏市场保持增长,但在大规模过剩产能的阻碍下行业景气度仍处于低位,企业自身投资热情较低,同时外部融资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约束。虽然《规范》中对于新上电池片和组件产能的技术要求很高,但是短期内对行业影响不大。
需要密切关注的是《规范》中针对存量产能也有具体要求,包括整体规模、产品性能和能量消耗等。产品性能和能量消耗方面的技术要求对行业现状而言并不算高,但针对产能和往年产量规模建立了一定的行业准入门槛。
《规范》中要求多晶硅单期产能和组件产能分别达到3000吨/年和200MWp,去年实际产量达到产能标准的50%,单纯根据产能规模估算相当于分别设置了3.45亿元和7.80亿元的收入门槛。在《规范》中规定,不符合本规范的企业及项目,其产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支持。
多晶硅行业集中度较高、成本差异较大,小规模的晶硅企业往往技术落后而成本处于劣势。在当前18美元/千克的市场价格水平下,小规模晶硅产能已经被封存,因而对于现有晶硅供给格局而言《规范》影响不大。但是组件环节行业集中度较低、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规模门槛能够淘汰一定规模的小组件企业。
整体看,《规范》对新增产能技术要求较高,但短期内行业景气度较低因而对行业影响有限。对于存量产能设立的规模门槛将会推进行业整合,组件环节受影响更大。《意见》中关于控制新上产能方面的政策内容已经在《规范》中有了很好的体现,“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也在《规范》中得到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