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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融资曙光乍现

发表于:2013-10-08 22:24:32     来源:《能源》
 

有相关业内人士认为,其实光伏融资模式与商业模式之间并没有一条很清晰的界限,有些模式是商业模式,但细究里面资金融通情况的话,它又可以算是融资模式。

据本刊记者最新了解到的消息,目前已出现一种新型融资(合作)模式,它不需要去寻找融资渠道,而是通过光伏合作组织或联盟内部多家企业的合作,直接利用企业各自拥有的产品、技术,共同参与电站建设。

实际上,这种融资(合作)模式并没有真正进行资金融通,相当于光伏电站建设所需资金是由多家企业垫付的,各企业有产品的出产品,有技术的出技术,联合起来建设光伏电站。比如,有企业负责地勘及施工建设,有企业负责组件和EPC建设,也有企业负责逆变器、监控设备等电站的辅助耗材。几家企业联合把电站建设起来之后,由投资企业收购电站,把电站拿到交易平台上卖掉。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企业各自的优势,可以缩短电站建设及销售的周期,也减少了企业投资光伏电站的资金压力和风险成本。

  规模化障碍

据《能源》杂志记者多方了解得知,尽管有多种新融资模式逐渐进入人们视线,但是,在国内创新发展新型融资模式面临的风险很多,难度较大。

目前光伏企业、投资者对光伏产业本身的认识便有所偏差。孟宪淦认为,国内光伏发电要先规模化,再市场化,最后达到商品化。“现在政府做光伏发电,第一考虑的是先规模化,只有规模化了才能让大家看到希望,觉得它还是有发展前景的。只有到了规模化,我们下一步才能做政策推动的市场化,在市场化过程中逐渐扩大应用范围,由现在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发区发展到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农村、家庭等等,然后在市场化的过程中不断依靠科技进步来降低成本,直到平价了不要补贴了,这个时候才进入到第三个阶段,就是商品化了。”

按照孟宪淦的三个阶段理论,国内光伏业刚刚起步,正处于初级规模化阶段,市场尚未成熟,规模小,价格高;且目前国内对光伏的定位还是战略性的新兴产业,处于培育发展的阶段,还要靠政策来推动,所以,“各方是否看好光伏业的发展还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和争议。在投资融资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再深入加强调查研究,找到比较好的、适合中国国情的融资模式。”孟宪淦说。

而且,此前国内光伏业的负面报道较多,比如说恶性竞争、产品质量不好、龙头企业资金链断裂等等,尤其欧盟“双反”后关于光伏企业的负面新闻很多,致使一些没有涉足新能源行业、不了解新能源的投资方对光伏产业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产生了观望态度,对新能源的信心不是很足,投资热情不是很高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融资模式的创新。

另外,金融机构与投资方对国企与民企的态度区别,也是新融资模式难以推广的原因之一。以第三方融资模式为例,它对国企、央企十分友好,而民企则基本上不大可行。因为中国光伏企业的寿命大概在十年左右,投资方会对企业是否会倒闭,或者项目能否建成等问题存有顾虑。而国营性的企业即使倒闭,还有上家公司可以追究,投资方的顾虑会少很多。

目前,光伏电站的商业模式还在探索之中,尚未有明确可行、可以推广的商业模式,某种程度上也制约了融资模式的创新。“先确定商业模式,再去谈融资模式吧。”有业内人士这样说道。

德国拜尔能源一位主要负责人认为,无论是什么投资机构,提供融资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经济方面的收益。如果不能确认电站项目的收益、企业的还款来源有保障的话,投资机构不会放心把钱贷给企业。而这又涉及到并网和补贴按时发放问题,需要国家从政策角度予以落实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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