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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统筹——光伏国内市场化健康发展“命脉”

发表于:2013-09-25 18:56:28     来源:Solarzoom
 

光伏产业的国内市场化
关键要统筹解决光伏发电的市场生存环境


光伏产业和光伏发电是在各种能源的电力生产的互补与竞争中产生并发展的新兴产业。其走上市场,必须有其与已稳定立足市场的其他能源的电力产业共生以及在竞争中发展的条件和空间。这也是一个亟待在统筹中解决的问题。这在我国电力生产基本上还是大一统的现行体制中,尤为必要。

当前所实行的自下而上的光伏示范项目申报制度,沿袭着以往典型引路的传统做法,意在集中使用国家扶持的政策和财力,在市场开拓上寻取必要的标杆和突破口,这显然没有错。

可是,如果统筹发展的问题考虑不周,这些示范项目就很难在科学发展的棋盘上产生正能量的应有作用。
应该从以往的“金太阳工程”总结这样的教训:光伏产业国内市场的拓展,仅有金太阳的主观热力很不够,关键要有吸纳这种热力的空间,要在当地有效形成光伏产业在市场中生存的条件和环境。

于是,新政在推出时,十分强调市场统筹理所当然。
所以,当前,各地在响应新政,踊跃申报示范项目时,更应该把精力花在落实新政,营造光伏的生存环境的市场统筹上。
相比而言,积极鼓励基层出现申报示范项目的冲动,远没有认真做好上下结合的科学统筹来得重要。按照新政和市场发展的实际要求,各地尤应实事求是地做好对营造当地光伏发展市场条件的统筹。

比如,依据当地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以及电力能源供求状况,合理预测光伏发电市场需求与建设的近期和远期目标。在制定这一目标时,对发电自用,还是上网输出?是解决发展的增量用电,还是用于替代原供的非清洁能源用电?如何地将光伏发展体现在当地的电力发展的产业格局中,并得到相应的民间投资和财政支持。首先要心中有数。

其次,当地的电网建设如何在国家电网的统筹规划下,统筹解决当地的光伏新电力能源的吸纳和调节与流通:分布式光伏电站家庭或单位自用的智能电网支持,规模化直接应用于以直流电为能源的相关产业的电站的微电网和近距离输电的配套,以及大型电站的直流高压电力的远距输送。

这些,都是光伏发电市场化的重要条件。

一个地区的光伏发电的发展必须因地制宜有所侧重地重视了这些条件的培育和形成,才能出现光伏的良性健康发展。

在这一关键环节上,要做到“新政”要求的“鼓励自用”并保证“余电上网”,这个承诺的背后实际上是一个要统筹兼顾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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