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发展到最高级的阶段是科学市场统筹。是以科学发展的思维积极影响市场,并通过市场的自身作用的有效发挥,达到市场满足民生需求、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最终目的。
在产业的调整和升级中,光伏产业作为一个面临暂时严峻困境的新能源阳光产业,将如何在走向市场中,真正扎根于其在国内生存的土壤,获得其应有的喷薄生机?这看起来是个产业调整的问题,但调整得成功与否,却要看市场统筹的是否合理与科学。
在市场统筹上,欧美自有欧美的高明之牌
对光伏产业的国内市场化,现在业界中有两种颇为流行的看法:
一种是:国家干预的市场经济论。他们以前几年欧美国家以政府倡导“百万屋顶”计划,实施光伏价格补贴,巨额投入扶持资金,拉动社会各方面对光伏发电的消费需求为例,把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视为光伏打开国内市场的金钥匙,目光聚焦在“推手”的作用,价格刺激的一抓就灵。
另一种是:自然淘汰的市场经济论。他们同样也是以欧美的光伏产业和发展为例,不过,他们引证的是当前,是欧美政府在现阶段所开始实行的取消对光伏的发电补贴,大幅削减对光伏财政支持的新的状况和动态。他们的理由简单而直接:存在就是合理的。价值规律的作用无须“推手”,欧美的光伏新政证明了他们扮演“推手”的失败。光伏的发展在于真正自生自灭的市场淘汰。
这两种看法,如果拿这些年欧美光伏产业的发展和市场开拓的实际业绩来衡量,就会发现,其片面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形而上的割裂了事物发展的过程和因果关系。
前一种看法,在强调了政府的“推手”作用时,忽略了这个“推手”作用,不能离开当时当地的这个国家面临的光伏发展的市场需求以及国内外所存在的可影响该国的这一产业发展的市场与社会的经济环境。
也就是说,这个“推手”作用不能神话般的夸大,它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所显示的力量事实上是政府实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有效地发挥了市场要素的作用和经济社会力量的结果。“推手”的作用不在于有神力,而在于这力量发力准确,找准了当时能够带动影响全局的着力方向。
后一种看法,在注目于市场的自我发展力量时,遗忘了现代市场的生存和发展,越来越借助于政府“推手”的作用,特别是在关乎科技发展、产业更新、国内外市场急剧变化严重影响到国计民生时,那关键的一推,几乎曾改写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
持这种看法的人,他是一种以有色眼镜来秋后算账的人:不看果实,只算落叶。当曾经发挥了“推手”作用的政策,当今已落后于经济与市场的发展,需要新的调整时,这种人找到了“靶子”。他们以政策的不适应为依据,重弹起市场发展神圣不可干预的老调。
事实上,不可否认的是:欧美国家近些年的光伏政策,无论是起始时期的价格补贴和近期的扶持资金的缩减,并不像前面所说经济学者所猜想的那样,当年仅靠补贴政策,而没有国内外的环境和条件,就造就了他们很快在几年中实现“百万屋顶”式的光伏市场化的辉煌。也不像那些自命权威的专家那样断言的:所谓,当前欧美现在尝到了政府干预市场已造成的他们难以咽下的后果。
让他们难以自圆其说的是:欧美当前确实已形成了光伏发电的极大的应用市场,而且也带动了亚非一些国家采取积极政策,在启动和开拓光伏发电的新市场领域。至于,欧美国家,近期适度的减少政府对光伏的财政支持,减缩电价补贴,那是,他们因得益于前几年扶持政策,已形成比较强大和健全的光伏市场,目前已可以依靠市场的运行,来实现一定的自我发展的原因。
在这些国家:光伏市场的的确确发展了,政府的市场干预由加强扶持到开始放手,这恰恰说明他们并没有不顾市场规律,迷信“推手”;也没有一味任市场泛滥,让产业自生自灭。他们显然在认识或者设法驾驭市场经济上似乎要比那些“站在河边不湿鞋”的专家学者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