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新政的核心:尊重市场选择减少政府干预
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央政府层面开始为内忧外患的中国光伏业打强心针,伴随政策利好陆续释放,历经一轮盛衰周期的光伏业终于踏上了触底回升的复苏征途。眼见光伏又成了香饽饽,地方政府开始重拾笑脸;但无论是政府还是那些劫后余生的光伏企业,双方显然都有些尴尬。对于一些地方来说,虽然笑脸相迎,心里的嘀咕却是:不知道这回打鸡血到什么程度比较合适?今后的光伏业究竟是下金蛋的鸡还是扶不起的阿斗?而对于经历过“失宠”之痛的企业来说,这段过往显然耿耿于怀,不知道地方政府在扶持方面还能有多少真心?
其实,日韩等邻国都曾举政府之力扶持某个产业,却很少出现这种“始乱终弃”的困局。它们的经验是,更多出台普适性鼓励行业发展的政策,而非由地方政府支持本地企业,并且重视产业政策不妨碍经济规律发挥作用。无论是资金支持还是人才培育,核心是为企业提供相对稳定的市场,而不是大包大揽、拔苗助长。
而这恰恰暗合了本届政府“习李新政”尤其是“李克强经济学”的思路。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政府与市场应该“换手”,政府不越位、不缺位。无论政府职能如何转变,政府也是市场当中重要的主体,而不是游离于市场之外;减少审批,尊重市场,尊重市场主体的选择,政府减少微观干预,简政放权。
其实,从温家宝时代起,光伏新政就已经按照这一全新的发展路径迈进了。2012年12月,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研究确定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就提出了减少政府干预、禁止地方保护的内容。而从今年7月出台的终极版“国八条”来看,主要的新政举措也都是围绕市场在发力,政府的边界就在于营造和维护一个适合行业发展的环境。显然,地方版本的光伏新政,也只有以“国八条”的基本精神为蓝本,才不至于念错经、走错路。
光伏重镇先行一步新政“两江版”面世
就目前来看,作为中国的两大光伏重镇,江苏、江西已最先制订出台了地方版的光伏新政举措。作为昔日尚德、赛维“光伏双雄”的诞生地,将如何助力当地光伏业重整旗鼓,无疑令业界为之侧目。
具体来看,江苏参照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确定的补贴标准,将今年全省光伏发电总量规模在原定省补200MW基础上再扩大400MW,新增规模由省和地方按1:1的比例给予补贴。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加大光伏发电电价附加补助力度,明确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2年1.3元、2013年1.25元、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分别比国标高出0.3元、0.25元、0.2元和0.15元,省级财政每年从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1.6亿元给予补助。
再看江西,该省日前共出台16条措施推动光伏产业转型升级,为2015年光伏主营业务收入突破千亿元提供政策支持。具体举措方面,江西将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对光伏企业实行“扶优、扶强、限劣”,对优质企业不减贷、不压贷、不抽贷,实施优惠利率。同时,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元件专案,对国家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光伏制造专案不予立项和信贷支持;利用“市场倒逼”机制,鼓励省内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关停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光伏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此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对建设光伏电站的企业,优先审批电力增容需求;鼓励居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净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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