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江苏省政府日前决定实施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尽可能更大限度地化解该省光伏产品供大于求矛盾,更加有效地帮助企业应对欧美“双反”不利影响。
该省参照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确定的补贴标准,将今年全省光伏发电总量规模在原定省补200MW基础上再扩大400MW,新增规模由省和地方按1:1的比例给予补贴。
另一方面,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加大光伏发电电价附加补助力度,明确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的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2年1.3元、2013年1.25元、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分别比国家标准高0.3元、0.25元、0.2元和0.15元,省级财政每年从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1.6亿元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