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14日发布了《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分布式发电在项目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营管理方面的细则。
专家表示,《办法》明确了以前分布式发电的一些模糊概念,并在并网、补贴等方面强化对分布式发电的补贴,将有效推动国内分布式发电的发展,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市场人士表示,《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分布式电站建设和运营中含糊不清的问题,有利于保障市场的有序发展。《办法》明确,分布式发电包括: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等。而煤炭直接燃烧以外的各种废弃物发电、多种能源互补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煤层气)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也包括在范围内。
另外,《办法》还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措施,鼓励分布式发电的发展。首先,《办法》豁免了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鼓励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甚至个人等各类电力用户投资建设并经营分布式发电项目。
其次,对于分布式发电的“老难题”—并网,《办法》要求,电网企业负责分布式发电外部接网设施以及由接入引起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的投资建设,并为分布式发电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接入电网服务。同时,按照“以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电网调剂余缺”的原则,采用双向计量电量结算或净电量结算的方式,电网企业应保证分布式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今年2月底,国家电网曾出台了《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为10千伏及以下电压、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的并网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