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 七、完善支持政策
本次文件对光伏的支持政策是有史以来最为完善的。虽然是提纲挈领式的语句,但都有丰富的内涵。共从六个方面进行支持,1)光伏应用;2)电价和补贴;3)补贴资金管理;4)财税支持;5)金融支持;6)土地支持。因此,虽然24号文共有八大项,但从支持的角度,称为“国六条”更为合适,而不是“国八条”。
以下逐条解释。
(一)大力支持用户侧光伏应用。开放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用户供电的光伏发电及相关设施。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豁免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发电业务许可。对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具备接入电网运行条件,可放开规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部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并作为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业绩考核指标。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
本项大力支持用户侧应用,改进了以前笼统地成为“分布式发电”的叫法。明确“用户侧”,就意味着,用户使用光伏发电无需经过电网,而可以直接使用;这其实也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本意和初衷。用户侧发电的规模越大,越能缓解电网的传输容量,越有利于电网的稳定。因此,明确用户侧发电,是一个正确的方向。
本段有六层含义,首先,开放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注意两个词,一个是“开放”,意味着不再限制。这与随后所说的豁免许可相呼应;另一个是“分布式电源”,而非“分布式光伏”,意味着可以进行、而且是鼓励进行多能互补。
第二,在鼓励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的同时,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用户供电的光伏发电及相关设施。这意味着今后中国将出现一大批能源服务公司,来进行光伏发电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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