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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天宏阳光农十三师红星四场一期30MW光伏项目招标

发表于:2013-07-29 09:17:19     作者:Sunny 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
哈密天宏阳光农十三师红星四场一期30MW光伏并网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名称:哈密天宏阳光农十三师红星四场一期30MW光伏并网项目

招标编号:XJ-HJTH-201307-002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资本金及项目融资

招标人:哈密天宏阳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天宏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哈密天宏阳光农十三师红星四场一期30MW光伏并网项目

2 建设地点:农十三师红星四场光伏发电基地产业园区

3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 XJ-HJTH-201307-002 

4 EPC总承包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能够承担相应法律、经济、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由两个(或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具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且依法缴纳税收,有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组织;

4) 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有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

5) 牵头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 针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有20MW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应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以上电力工程EPC总承包和5个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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