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世界银行中国局高级能源专家 王晓东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光伏研究员 红炜
用新的思维面对
新能源发展中的老问题
红炜:中国的新能源产业在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近些年的发展呈现出一种奇怪的状态:一边是国家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一边是产业中的问题日益复杂;一边是文件不断,一边是并网难、规模膨胀控制难、产业市场化整合难等老问题始终找不到答案。对于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很像是中国老话:按下了葫芦浮起了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政策力度虽大,效果却不甚理想,就像针灸师扎不准关键穴位。其实人们都明白:问题不在管理机关,问题出在制度的设计。如何找到在尊重现行经济制度前提下,有效协调新能源产业各种要素利益,实现资源最佳配置,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过去,世界银行为中国的能源建设和电力改革做出了独特、值得尊重的贡献;今天,世界银行又是如何看待中国新能源发展中的问题,并对解决这些问题有何建议?
王晓东: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后,中国新能源事业发展速度令世界瞩目,例如风电产业是一路高歌、几何式增长,目前产能和电站建设规模全球第一,为人类新能源事业建设做出了贡献。对此,作为始终支持中国新能源事业发展的世界银行感到由衷地高兴。到目前,世行对中国第一期4000万美元赠款、1.87 亿美元贷款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项目已经完成,引导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目标已经实现。第二期2700 万美元赠款的项目正在准备之中,引导新能源规模化可持续发展成为本期主导方向。在欣喜看到中国新能源事业进步的同时,我们也确实注意到存在的问题,也在试图结合成熟市场经验帮助中国找到解决之道。所以,我同意你所说的构成新能源发展中许多重大缺憾的深层次原因在机制体制问题,同时必须在尊重现实的基础上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采用新的思维尝试解决久治不愈的问题。
基于此,在借鉴成熟市场经验、结合中国现有国情、详细解剖“弃风”原因、与相关机构不断沟通的基础之上,我们形成了一套促进中国新能源规模化持续发展的方案。我们认为当前最迫切和最根本解决弃风问题的关键是应当充分利用价格的手段。具体说就是用二部制发电上网电价来协调新能源发电与传统能源发电,以及建立透明和回收成本的输电定价体系来协调新能源发电与电网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部制电价或许成为
解决“弃风”的利器
红炜:在中国新能源产业研究圈内,“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不乏其人,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微乎其微。许多热心人士常常忽略了两个现实:中国有中国的特色,不能简单照搬国外的电力体制;新能源是非完全市场化的产业,不能简单采用完全市场化的管理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前提是面对现实,面对中国的现实解决中国的问题才是大智慧,世界银行的思考是一个非常智慧的思考。我非常赞同选择价格问题作为解决“弃风”和即将到来的“弃光”问题的突破口。价格应当是在尊重体制现实的基础上解决光伏产业发展中一些问题的关键。按照哲学的说法:在诸多矛盾中,一定有一个主要矛盾,抓住了主要矛盾就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以为这个主要矛盾就是价格。政策不能解决全部经济问题,经济问题必须通过经济的手段。虽然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是非完全市场化的产业,但它首先是一个产业,在商品流通中价格是核心,而在新能源发电产业中电价一定是平衡各种利益的核心。这个价格与完全市场化产品价格不同的是,多了一个国家补贴的要素。通过合理的价格设计可以平衡不同利益关系,从而解决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许多问题。欧美对中国光伏“双反”是价格问题,调整新能源产业供大于求、加速产业整合也是价格问题,相信协调新能源发电和传统能源发电、电网公司各方利益一致,从根本上解决并网难问题应当也是可以通过价格加以解决的。只是不知道你所说的二部制电价是一个什么概念,又如何解决“弃风”问题。
王晓东:《可再生能源法》明文规定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可在中国现实中难以做到“全额”,我们的统计显示约有20%的风电被“弃风”,10%的风电未能并网,这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原因是:电力是一种特殊商品,是由发电、输电、配电这一完整过程的相互匹配、积极合作来实现的,其前提是这个链条上各个要素的利益都有保障,才能形成最佳的服务和经济结果。我们认为,现在大量弃风现象的原因,除了风电发展,火电发展,和电网发展缺乏协调以外,更多源于火电厂和电网企业对风电的消极抵制。现行的一部制固定批发电价是造成火电厂为避免减少发电量而抵制更多风电上网的唯一原因,当电网要求他们减少保证的发电时间,而接收更多风电的时候,他们的收入就会减少。另外,中国的电价体制没有透明和回收成本的输电电价,也就是说没有给予输电服务应有的认可。这样,电网为接纳间歇性的风电所增加的成本得不到足够的补偿,因此缺乏接受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积极性。这些利益关系一日得不到协调和保障,“弃风”的问题一日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如何实现不大幅增加国家补贴,新能源又得以健康发展?无非是国家或通过强制的办法,或通过改变价格制定、协调利益关系的办法,即“胡萝卜加大棒”。对于经济社会中的矛盾,胡萝卜的政策永远优于大棒的政策,二部制电价就是新能源发展的胡萝卜政策。以火电、风电调峰互补矛盾问题为例,火电发电上网的一部制电价应该为两部制电价: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前者反映企业的投资和固定成本,是确保电厂投资回收的不变成本。后者反映企业的燃料和变动成本 ,是确保发电耗能收益的可变成本,是根据发电量多少支付的价格。这就像电话收费中固定话费与通话次数话费二者的结合,既保证了电信部门的通道建设收益又保证了通话使用通道的收益,也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可。
二部制电价是
成熟市场国家的普遍作法
红炜:二部制电价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这是一个贴近市场的设计,是一个有可能协调新能源发电与传统能源发电矛盾的关键。这一设计,既符合经济学十大原则中“市场通常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好方法”,又符合我国体制转轨的大方向,是非常值得探讨的。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光伏产业发展“国六条”,其中第三条就是“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政策”,其指导意义非同一般。如果将电价确定为调节产业链中各种利益关系的重要支点,那么价格的设计合理与否就事关重大了。价格设计合理,社会付出成本低,发电企业积极性高;设计不合理,社会付出成本高,发电企业积极性未必高。由于对境外新能源发电市场情况所知甚少,我想知道的是二部制电价是专为中国设计,还是国外通行并运行成熟的电价方式?它会否带来社会用电成本的增加?
王晓东:二部制电价是成熟市场国家普遍采用并运行多年的电价计算方式。如前面所说,发电、输电、配电是电力商品完整的实现体系,在成熟市场中必须考虑不同环节生产者的利益,才能促进市场的生存和发展。我们只是根据中国电力体制的现实情况,初期设计仅仅聚焦在发电端。相信二部制电价同样适合中国的情况,有利于新能源发电的规模化持续发展。
从一部制转向二部制发电电价,不需要大幅度的改变现有的政策法规,技术上也并不难实现,科学制定的话也不会推高电网的购电成本,因此不会增加消费者成本。二部制发电电价不仅有利于解决风电上网问题、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持续规模化发展,而且也为后续推进电力市场改革奠定了基础。
红炜:二部制电价可能是一个较好解决中国新能源发展中日益严重的“限电”问题的办法,也具备为相关管理机关所接受的可能。如果这一前提成立,我更关心二部制电价能否得到认真执行,会否在执行中变形。因为这在中国是有前车之鉴的:按照当前全国实际用电量5万亿度、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8厘/度计算,国家每年应当能够收取400亿元人民币的电力附加用于新能源补贴。可事实是,国家只能收到200多亿元,原因在于除国家特许外,各地方、各环节通过巧立各种名目,对电费收取加以优惠甚至免除。中国的政策效果不理想,不是政策本身不理想,常常是政策执行过程的不理想,违背政策的处罚成本太低。如果二部制电价能够成为促进新能源发展的利器,我们希望它的执行过程也同样坚定而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