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政府网刊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下称“《意见》”),提出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将此前的规划目标一举提高了75%。同时,《意见》就并网、电量收购、补贴、土地政策逐一细化,为分布式光伏项目、电站投资开发提供了多重保障。
光伏行业期待已久的一揽子扶持政策终于落地。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的“春天”已经来到……
重量级光伏扶持政策出炉
“这应该是国务院首次就光伏行业出台如此具体的扶持意见。”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赵玉文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之前国务院的扶持意见都仅限于原则、精神,但这次有了具体措施,“对光伏行业当然非常好。”
《意见》提出,2013至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35GW)以上。这一目标大大高于之前的规划。此前的《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将2015年光伏装机目标定为2000万千瓦。
“35GW是国家能源局此前提过的一个建议目标,市场也有传闻,而这次通过国务院政策正式出台,对行业当然也是很大鼓舞。”赵玉文说。
某分析师向记者称,35GW以上的装机量已经为未来一两年的光伏装机留足了操作空间,预计后续配套文件将出台。同时,这也是最近两年来国务院第一次以光伏为命题出台的正式文件,有助于提升光伏的战略地位。
解决电站开发商后顾之忧
作为国内启动光伏应用市场的重要方面,光伏电站建设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多次被提及,并获得多项突破性的利好。
《意见》规定,“根据光伏发电成本变化等因素,合理调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自我国2011年8月正式发布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以来,始终未明确该获批电价的执行年限。实际操作过程中,电站的售电协议也是一年一签。这是首次明确提出20年的电价及补贴执行年限。”国金证券新能源与电力设备行业分析师姚遥说。
在他看来,电价支付年限的明确具有重大意义,将有利于提高光伏电站投资收益模型的确定性和可靠性,从而使光伏电站资产的证券化成为可能,并将能够吸引更多追求稳定收益的资金来进行光伏电站的投资和运营,有利于解决目前我国光伏装机持续增长所面临的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不足两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