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项目将在全国铺开,这是记者从昨日获得的一份“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等材料中了解到的。这也可被看做政府通过实施重大项目,力挺国内光伏产业发展的举动。
有关人士介绍,每个省(区、市)先由一个投资主体在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或工业园区)实施这类项目(1到2个),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案操作,且今年7月10日前汇总至国家能源局。不过多位行业人士则表示,方案虽不错,但操作上有难度,如上报项目的时间段过于紧张、设立一个投资主体不现实、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操作时不能完全确保投资收益等。
企业称1个月时间过紧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又称分散式发电或分布式供能,用中小型光伏发电供电系统来满足特定用户的需求。分布式发电一般接入配电网,发电后就地消纳,不必并入主干电网。
在看到上述方案后,一家东部省市的光伏企业李姓销售人士有些纳闷:“文件中提到,要在2013年7月10日前,各地区将方案上报国家能源局,20日国家明确示范区名单,7月底启动建设,我感觉时间太紧迫了。”
从现在看,距离启动项目的时间约5周,电站投资方等要立刻寻找相应的国家级园区,与对方谈好条件,若彼此能迅速达成口头意向的话,还要看该园区内有多少面积的屋顶、可建多少光伏组件,园区内部的电量消耗值、电压等也要一一测算。
而且,上报的文件中还要有其他详细结论做支撑:如测算光伏发电与用电负荷的匹配度、测算光伏发电量及自发自用比例、发电成本及合理收益、用户收益分成,提出最低度电补贴标准建议等,“这一系列工作,再快的速度估计也要用2个月。我想,可能是有个别的企业提早已知道了政策,早就做了准备。否则从现在开始做准备的企业,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李先生谈到。
另一方面,若只有一个投资主体(即投资者)参与示范区光伏项目的建设,李先生也不太能理解,“现在几乎没人可拿出足够的投资资金来单独做一个项目,联合几方投资还可能实现。”协鑫集团一位刘姓管理层也说道,愿意参与的投资者可能主要是这些园区下面的那些创投或者投资公司,“我们也觉得多个主体参与建设的话会更好,资金压力小,风险也分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