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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基金扩容 光伏进入“度电补贴”时代

发表于:2013-06-17 09:01:00    

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6条颇具针对性的新政祭出,从补贴模式、产业布局、电量收购等方面支持光伏。此前决策层迟迟未出的度电补贴,也终于落地。

毋庸置疑,一场围绕光伏业的救赎战已打响,而中欧光伏贸易战已有三个回合。那么,“双反”之下的光伏业这一次能否绝处逢生?

历时多年,国内光伏行业再次迎来政策曙光。

6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6项措施支持光伏产业,其中新能源基金扩容、光伏度电补贴等备受市场关注。

近年以来,受欧美市场贸易保护、国内市场应用不足等影响,我国光伏产业存在产能过剩、经营困难等问题。为此,国务院将“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保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昨日(6月16日),赛迪智库光伏研究所一名专家对记者表示,想要顺利扩容新能源基金,最简单的思路是提高电价附加收入的征收额,但由此带来的电价上涨将给行业带来较大影响。因此,“可以征收资源税”,通过资源税改革令光伏产业受益。

新能源基金将扩容

“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保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资金及时发放到位。”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传递出扩容新能源基金的明确信号。目前,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正在讨论扩容的配套细则。

经业内人士测算,目前我国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资金缺口每年达50亿元。扩大新能源基金规模,用以填补前述资金缺口,对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将是较大的利好。

“目前的电价附加征收额只有8厘/千瓦时,很有可能提高。”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但这会导致电价上涨,为合理确定征收额,未来或走“量出为入”的路子。比如某企业申请的补贴是400亿元,发放补贴前根据该企业的装机量来倒推,核清补贴数额后再征收电价附加,这样比较科学。

记者梳理发现,2012年1月1日开始,我国向各地(西藏自治区除外)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含农业排灌用电)后的所有销售电量征收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8厘/千瓦时,而在此之前的征收标准为4厘/千瓦时。

上述业内人士预估,未来的征收标准可能最低提高至1分/千瓦时。

据《南方周末》报道,这笔被称作“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资金,预计2012年全国规模将达340亿元,到2020年将达到5000亿元以上。

但上述光伏业内专家表示,以2012年为例,财政部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拨款金额在80亿~100亿元,但是,电价附加这一项中,刨除农业生产用电后,实际收取的基金总额只有200亿元左右。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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