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来说,拓展国内市场,开发国际新市场,转变出口模式也是当务之急。同时,对于欧美国家,中国企业可转而使用绿地投资和并购等方式发展光伏产业,增加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从而避免针对中国作为原产地的
双反制裁。
最重要的是,中国政府应当严格遵守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以及中国入世承诺,消除违规的补贴项目;按照中国法律和WTO规则及时采取反制措施,为中国企业开拓国外市场真正地“保驾护航”;努力为使WTO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做好各项准备;为光伏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建立基础设施支撑,破除目前国内“并网难”这一主要阻碍。
陶景洲,国际收购兼并和国际仲裁法律业务专家,自1985年以来一直就中国相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在中国有着超过二十年活跃的执业经验。陶律师目前担任美国德杰(Dechert)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委员;伦敦国际仲裁院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国际仲裁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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