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电价补贴“套装”?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布,引爆业界对“金太阳”工程终止后电价补贴政策的热议与猜想。采访中,许多项目开发企业明确表示,手头储备了不少项目,就等着这一政策的最终出台。
一直以来,“金太阳”工程一次性补贴的做法很受质疑。一些项目开发企业在采访中表示,虽然从投资成本的角度看,一次性补贴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更大,可从长远看,度电补贴是必然趋势。合理的电价补贴政策,不仅能提高国家补贴的资金利用效率,也会使那些踏踏实实做产业的人真正受益,淘汰掉一批短视的企业。对他们而言,眼下最关注的就是电价补贴的标准了。
在孟宪淦看来,光伏发电有两个原则,一是政策推动、财政补贴的原则,一是投资者要有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关键在于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度。
究竟怎样的电价补贴政策才合理?
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大型地面电站做了区分。分布式发电的度电补贴为0.35元,并网电价则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脱硫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进行收购。大型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则根据太阳能资源禀赋,将全国划分为四类电价,每千瓦时的价格分别为0.75元、0.85元、0.95元、1元。电价补贴标准将随发电成本降低逐渐调减,补贴年限明确为20年。
对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价补贴政策,许多受访的项目开发企业并不满意。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崇卫更坦言:“这个政策一出来,应该没有什么人去做。即使按最好的情况计算,工业用户完全自发自用,0.8元多的工业电费再加上0.35元的补贴,也就1.2元不到。可与‘金太阳’不同,前面没有建设补贴,完全自己掏钱进去,按照目前9元多1瓦的综合成本,算下来静态成本回收都需要10年以上。”从中能够看出,国家政策调控的支持倾向非常清晰,那就是尽量自发自用,也就是李崇卫所计算的“最好的情况”。
采访中,也有企业对这种“自发自用”项目的补贴政策还比较满意。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系统开发部部长董江群对本刊记者介绍道,公司位于东阳市横店厂区的20.7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刚于今年4月8日正式并网发电,作为浙江省最大规模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该电站总投资2.3亿元,年发电量2000万千瓦时,全部自发自用,发电量占厂区用电量的10%左右,“如果加上国家的电价补贴,6年左右可以回本,如果不享受补贴的话,至少要在10多年。”可问题在于,已享受“金太阳”工程补贴的项目,还能享受将出台的度电补贴政策么?
对一些开发企业提出的“分布式光伏的度电补贴价也应该根据资源禀赋有所区分,不宜一刀切”,孟宪淦则认为,从一次性补贴过渡到分类电价补贴,有一个延续问题,在管理体制还不是很顺的情况下,搞得太细没有基础。
也有一些开发企业提出,国家财政可以采取折衷的补贴政策,项目建设开始补一块,电价再补一块。
此外,尚有一些细则有待尽快明确。据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营销部专责童瑞明介绍,根据国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有关规定,所有“自发自用”用户都要征收“可再生能源基金”。对依靠这一基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用户,如果再征收这块费用,无疑很不合理。目前政府对是否减免并无说法,浙江省目前的政策是暂缓收取。
显然,单纯的电价补贴政策并不能解决分布式光伏的所有问题。在李崇卫看来,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样关键。电价补贴政策应该是一个包含《电力法》修订、《合同能源管理》完善、结算凭证明确、电费交易规则细化的“套装”,而不只是一顶颜色鲜艳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