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在拓展国际市场过程中应更多考虑市场多元化的安排。当前光伏产业遇到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同过于依赖欧美市场是分不开的。事实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空间十分广阔,只是迄今为止中国的光伏产业在这些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不够而已。
三是通过加快海外投资的步伐,尽力“逾越”欧美国家双反带来的贸易壁垒。从近期来看,国家对于光伏产业“走出去”的态度总的来看比较积极。在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准的15个海外投资项目中,就有三个太阳能光伏项目。
四是通过强化技术合作和创新,形成光伏产业内部的抱团取暖效应,同时真正掌握核心技术并主导产业的发展。据了解,在尚德进入破产重整的同时,多晶硅巨头保利协鑫集团与光伏生产商英利绿色能源公司已签署了合作协议。
目前看来,中国光伏产业已进入洗牌周期。从历史的经验来看,在适当时机进行洗牌不一定会对相关产业发展带来拖累,反而会使相关行业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以往的家电行业如此,现在的汽车行业也是如此,将来的光伏行业依然会如此。从尚德这样的大级别巨头破产、产业链合作及海外设厂趋势可知,中国光伏的总体规模在收缩过程中,随着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在改变,行业重整已初露端倪,但愿能够为中国的光伏产业发展洗出一手好牌。
尚德倒下了,但中国的光伏产业不能够倒下。从政府转变职能的角度分析,未来要立足于从以下方面助光伏产业一臂之力。
首先,不仅要积极推动光伏企业的做大,而且更要创造条件做强。站在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角度出发,国家要对光伏产业的发展予以适度政策倾斜的同时,更要通过合理规划与创造条件促进企业的兼并重组,促进有实力的光伏产业进一步强化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光伏产品的研发进度,淘汰重复落后产能。
其次,地方政府部门对于光伏产业的发展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光伏产业的发展,尚德就是教训。既然政府过去已经插手了,现在总不能躲开了。完全说不管,不现实,但怎样管,却大有讲究。从转变职能的要求出发,政府不应当为某些摇摇欲坠的光伏企业直接输血,更不宜用纳税人的钱去接手某些经营不善的光伏企业留下的烂摊子,而最为符合身份的做法是为光伏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再次,对于美国、欧盟、印度等经济体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的贸易摩擦,要从消极应对转向积极作为。无论这些贸易壁垒措施是否已经生效,中方都应当根据对我造成的损害程度,适度采取反制措施,同时也要对从这些国家进口多晶硅产品贸易严格管制,增加这些国家对华光伏产品搞贸易保护主义的成本。
不难看出,如果在以上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中国的光伏产业不仅不会因为尚德的倒下而倒下,反而会争取到更多的发展机会。(霍建国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