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摘要:据中国商务部的官方发言,由于春节长假等因素,商务部内部一些程序还没有走完,初裁结果的出炉也相应延期。
中国的传统春节刚过,光伏业又出了一个“意外”,这个“意外”来自国内。中国商务部对美、欧、韩的多晶硅“双反”初裁延迟出台了。这个让很多企业认为变数甚小的结论受到了搁置,被悬了起来。
这一“意外”源出何故?企业对此反应如何?又能让我们生发多少相关联想?让我们探寻“意外”的情理所在,看看“双反”初裁延迟背后是否有着别样的博弈?
双反“悬念”不算悬
说起多晶硅“双反”,我们且对此事件作一回溯。
2012年7月份,商务部受理了江苏中能、赛维LDK、洛阳中硅、大全新能源等四家企业提出的对进口自美国、韩国的多晶硅开展“双反”调查;8月份,商务部受理了对进口自欧盟的多晶硅进行“双反”调查;11月份,商务部决定对进口自美国、欧盟和韩国的多晶硅的“双反”进行合并调查。同时确定了初裁与终裁时间,初裁时间定为2013年2月20日。
这个时间点说到就到,而意料之中的“双反”初裁结论却并没有如期而至。这只是一个正常的延期,还是事有变故?
据中国商务部的官方发言,由于春节长假等因素,商务部内部一些程序还没有走完,初裁结果的出炉也相应延期。同时还有如下的表述,“将根据案情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初裁和终裁结论,关于何时发布以及发布的裁决结果尚无确切消息”。这真的只是简单的手续滞后、偶然延期,还是又有了什么变故?这一延迟出台,还真导致了光伏企业不小的连锁反应。
然而,我们还是不妨跳开来,看看“双反”延迟公布是否是一个意外的个案?
其实,欧美“双反”的时间表也是常有变动的。譬如说,美国商务部在2012年就曾再三延迟对华光伏双反案裁决。去年1月,美国商务部以需要更多时间来进行分析为由,将调查结果公布日期延迟至2月13日。2月1日,美国商务部再次推迟本案的初裁判决。之后呢,根据美国关税法第703条规定,将调查时间延长到了申诉之日起130天的最长调查期限。
原来这也只是个概率中事件,然而市场反应却是不少。当然,如此反应也再次说明了“双反”的受关注度。“双反”自出世以来,就是一个敏感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