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国光伏产业主要特点及其成因
1)、整个光伏行业产能高度依赖出口
目前我国光伏行业中九成以上的产品是销往海外,出口依赖严重。表1列出了我国太阳能电池2005至2010年各年度的出口比例,出口比例几近行业产量的全部。
高度依赖出口,其实就是国内光伏产品市场有效需求严重不足的体现。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有二:其一,光伏发电并网电价较高,这不仅是与传统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相比较而言,就连与其他新型能源相比也是如此。其二,也是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光伏并网难”的问题。发电使用有两种途径:自用和出售给电网。后者就是我们所说的并网上传。“并网难”一方面难在技术上:光伏并网发电系统不具备调峰和调频能力,太阳能光伏发电受昼夜、气象以及季节的变化影响较大,自身调节能力不足。对电网的接入能力提出了较高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难在政策制度上:目前我国规定只有经过特许权招标的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才可发电上传。对于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虽说近期有了支持措施,但与市场需求尚有很大的差距。
2)、各级政府过度介入产业发展
在光伏行业有这么一句话:“吃政策的饭,做烧钱的生意”。光伏行业属于新能源行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行业,同时光伏行业又是高新科技行业,因此要在这样一个行业中立足不但需要独特的技术还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在我国现有融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通过政府财政扶持成为企业做大做强的捷径。目前我国政府给予光伏项目的补贴主要是直接投资补贴。具体有太阳能光电建筑补贴,“金太阳工程”补贴等。
由图2可知,2010年“金太阳”工程共补贴271.72MW,占当年装机总量的51.27%,也就是说国内装机量中有一半得到了政府的补贴。按当年最低4元/瓦的补贴标准估算,当年国家“金太阳”工程需下拨补贴10.87亿元。图3是2012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贴情况。可以看到几乎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都有光电项目得到补助,总金额高达9亿多元。
我国几家较大的光伏公司如赛维、尚德还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全方位支持。以赛维LDK为例,其成立之初,新余市政府便出资2亿元作为启动资金,并从江西省争取到1.5万亩的特批用地,为赛维厂区配套建设4座变电站,以超低的电价满足赛维常年生产“高耗能”需求。此外新余市政府还派出政府人员常年进驻企业现场办公。
对于高新技术行业给予支持是必要的,但这种支持应当适度。可是,在众多光伏企业尤其是尚德的财富效应鼓动下,在“新兴产业”的包装下,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对于光伏行业的形势盲目乐观,开始“大跃进”式的发展,补贴力度越来越大,而企业也乐于抱着“做大做强”的愿景,在政府的支持下迅速扩张。这集中体现在几大光伏巨头的资产负债率上(图4)。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变成了对光伏产业的过度介入。政府过度介入产业发展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后文将做专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