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很多企业成为了这起并购案背后的受害者,但他们并不敢光明正大地站出来指斥对手,因为不了解规则的他们,在接受合作洽谈的时候,已经与竞争对手老到的律师们签订了保密协议。
“这意味着,无论发生任何情况,我们都不能将之前的合作细节公布于众,否则我们将面临赔偿的风险。”一家企业负责人如是表示,“这是一种有苦说不出的境遇。”
“在我们看来,对方做的是一件合法但不合理的事情,他们有成熟的律师团队,更了解商业运作的规则,在做之初就早已把风险排除在外,而这些,恰恰是中国企业所缺少的。不难想象,在全面掌握了中国逆变器行业几大公司的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后,SMA控股的兆伏爱索将很可能迅速崛起,打败主要竞争对手,在中国逆变器行业形成垄断。”
不过,抱怨归抱怨,担心归担心,对中国企业来说,缺少更为长远的战略眼光,急于退出市场恰恰是其遭遇这一问题的软肋以及根本性症结。
2012年11月6日高盛高华的报告《中国清洁能源:太阳能》中,对中国的太阳能市场前景作出乐观估计的同时,也指出,“由于贸易摩擦与产能过剩,我们仍看淡太阳能行业的短期前景……”
在这种情况下,SMA更看重了中国未来数年的市场前景,而急于退出的中国企业看到更多的则是短期市场窘况,所以才会在与世界巨头合作的机会面前毫无保留地将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盘托出。
经济学家金思宇就表示:“在国际竞争面前,中国企业正越来越暴露出自己的弱项,即缺少真正的可行性分析的能力以及风险管控的能力。”
而张铮律师则表示:“全球化竞争中的情报战无所不在,中国企业要想跻身世界舞台,掌握基本的情报战技巧已经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