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冠山村村民感到诧异的是,兴安县政府收回的土地面积不是543亩,而是1555.3907亩。村民们认为,多出的土地,应该仍然属于该村集体,当地政府要征用,必须支付补偿。
兴安县国土局给出的答复提出:“土地范围界限自始至终没有改变,原土地部门颁发的962.2亩土地使用证也无问题,至于多出的588亩,属于石山,而石山属于矿山,属国家所有,不再给与补偿。”
针对光伏产业园的土地使用问题,蒋柱国在接受法制网记者采访时提供了一份文字材料,材料称:“2008年以来,兴安县光伏产业园共获得自治区政府3个批次新增建设用地的批文,共获批土地面积60余公顷(960余亩)。此外,位于兴安镇冠山村的原中央企业桂林普天电信设备厂依法破产后公开拍卖,兴安县政府参与竞拍取得该厂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64.14公顷(约960亩),列入光伏产业园规划。”
然而该县公开的一份光伏产业园规划图上,两个数据均有出入。规划图显示,收回冠山村土地为1500亩,仅冠山村处新征土地就为1148.05亩。
针对大片闲置的土地,蒋柱国告诉记者,因为遭遇产业“寒冬”,很多企业的二期工程都停了下来,所以出现闲置。这与村民们说法不一致,记者在当地走访得知,许多空地闲置已有很长一段时间。
一边是大量土地闲置,工厂大面积停工,另一边,大面积的征地仍在继续展开。在兴安县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阳明仍表示:“要积极争取土地指标,全力支持光伏企业发展、壮大,力争新上铸锭炉300台、切片机100台、电池片生产线20条以上,为打造‘千亿元光伏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