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双反”这个词最近频繁见诸于国内各大媒体,越来越吸引公众的眼球。所谓“双反”是指一个国家针对进口的某些特定商品开展的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一旦认为情况属实,既可对进口的特定产品征收高额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目的是保护本国生产的同类产品免受进口冲击。
最近三年,我国出口产品频繁遭遇国外的“双反”调查,范围覆盖了汽车轮胎、钢材、光面纸、陶瓷等多个品种,特别是最近两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面临来自美国和欧洲的“双反”调查,影响最为深远。
2011年11月,美国Solar World等7家美国太阳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称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市场非法倾销光伏电池,并称中国政府向国内企业提供了不合理补贴,美国商务部随即对中国光伏企业展开所谓的“双反”调查。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对中国出口美国的晶硅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2.9~4.73%反补贴关税。2012年5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反倾销税初裁结果,税率达到31.14-249.96%。这次“双反”的结果,让中国太阳能企业出口到美国的产品总税额都超过35%,严重降低了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在美国的竞争力。2012年7月Solar World又联合欧洲光伏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请,对来源于中国的多晶硅电池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使中国光伏企业的出货量再次大幅降低,股价持续低迷。
从美欧对我国光伏产品进行的所谓“双反”调查取证的过程和手段来看,显然违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规则,实际已步入了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之路。我国现有2000多家光伏企业,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地,产品大部分出口欧美,自去年以来,欧美的市场萎缩已经使我国光伏行业一直笼罩在“阴霾”之中,面对美欧“双反”所带来的疾风暴雨,已经有大量企业出现关停和倒闭,毫无疑问,中国光伏产业开始进入又一次“冰期”。
面对当前的困境,最紧迫的工作是,必须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方向做出适当调整。首先需要认真思考的是我国到底面临哪些问题。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问题包括:一是光伏产业使用的多数核心专利仍掌握在德国、美国和日本等国家手中,核心装备进口率仍维持在60%以上,多晶硅生产、高效低成本电池制造等核心工艺和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二是我国多晶硅、银浆等主要材料仍然依赖进口;三是我国光伏发电的成本是常规能源发电三倍以上,经济性仍然是制约光伏市场推广的主要制约因素;四是在土地、价格、财税等解决激励政策和电网接入及发电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方面仍然不能适应光伏大规模发展的要求,制约了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以上就是造成我国整个光伏产业过于依赖国外,从而容易受制于人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光伏产业的困境说明了,我们必须放弃原有的外延式扩张模式,而应选择苦练内功,启动国内市场的内涵式发展方式,这才是未来的出路。
为启动国内光伏市场,我国已经采取了多种措施:例如,从2009年开始实施,相关部门就发布了《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对并网光伏项目按照光伏系统及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偏远无电地区独立系统补贴70%。2011年6月,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对晶体硅组件补贴9元/瓦,非晶硅补贴8元人民币/瓦。2012年2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对用户侧光伏组件补贴7元/瓦。再如,2011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将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1.15元/千瓦时。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后核准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1.15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外,其余地区按照1元/千瓦时统一上网电价执行。此外,2012年7月,国家能源局还发布了《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我国太阳能光伏发展目标:2015年装机2100万,2020年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可以说,上述政策对启动国内市场,减少我国光伏产品对国外市场的依赖将发挥重要作用。
为克服光伏产业关键技术和装备依赖进口、国内太阳能发电系统无法顺利并网、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今后还应在以下方面实现突破:一是加强国内基础研究工作,发展国内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争取在多晶硅制造环节的氢化炉和还原炉,硅片加工环节的多线切割机等关键设备方面率先实现突破,减少对进口的依赖;二是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营模式,以智能电网系统技术为依托,解决未来分布式光伏大规模发展面临的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问题;三是加强规划管理,统筹协调各地太阳能开发进度,强化对项目前期、项目核准、竣工验收和运行监督等环节的技术管理,保障太阳能项目开发的有序性;四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优化产业布局,防止产能的盲目扩张和市场的无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