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超日太阳作为光伏上游资深的光伏设备生产企业,将对青海锦国兴进行不低于60%的控股股权收购,具体合资合同、章程及相关法律文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签署后的2个月内完成相关事宜;股权收购后的青海锦国兴将覆盖从拉棒、切片、电池片到组件的光伏制造产品生产,其中一期拉棒1500吨、切片、电池和组件年生产能力均达到200MW,预计一期投资规模5亿元人民币,在2013年底建成投产;
另外,根据青海省光伏产业发展及项目配套能力,将进行二期投资规划,最终达到500MW产能规模,二期投资在10亿元人民币左右。
由青海天华阳光申报的一个或多个项目取得青海省发改委签发的光伏发电项目核准后,该项目为青海天华阳光、青海锦国兴的共享资源;项目下的组件由青海锦国兴独家供应,具体型号、价格由超日太阳、青海天华阳光双方参照合理的市场价协商确认,具体合同将另行签署。
政策上的支持,协议签订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将协调省发改委在2012年11月前落实给青海天华阳光一个新的、核准规模不低于50MW的并网光伏电站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