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太阳能“双反”终裁结果,决定征收18.32%-249.96%的反倾销税,14.78%-15.97%的反补贴税。调查范围维持不变,仅限原产于中国电池。
业内人士表示,从最终结果来看,国内天合光能适用税率为23.75%,尚德电力适用税率为35.97%,包括英利、阿特斯在内的部分我国重点单独税率企业均适用30.66%的平均税率,其余企业适用税率超过250%,此次双反合并税率基本上超过30%。虽然外媒报道,“双反”的合并税率为了避免重复计算,有可能减少约10%,最终合并税率可能与之前基本持平,但“双反”合并税率一旦正式施行,仍将基本抹平了国内光伏电池价格优势,国内企业对美出口将直接受到影响。
不过,业内人士也指出,2011年,我国光伏电池出口约280亿美元,出口美国约31亿美元,占比相对较小,因此美国“双反”对国内光伏企业造成的直接风险仍然处于可控范围。同时,值得庆幸的是,本次终裁没有将“双反”范围从电池片拓展到所有组件产品,而仍然仅限定在电池片单一环节,这意味着我国企业可以通过使用或者贴牌海外电池片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绕过“双反”。华泰证券认为,美国“双反”事件的最终影响,将使中国丧失了2-3GW的电池片市场份额,并没有将危机扩大至全产业链。
但是,美国“双反”裁决的尘埃落定并不意味着利空出尽。目前的“双反”不仅仅只有美国,欧洲、日本和印度都先后向中国提出了反倾销,特别是作为全球最大的光伏需求市场,欧洲地区的动作更值得关注,今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而在20天后,欧盟25家太阳能面板企业向欧盟执委会提起申诉,要求对华光伏企业展开反补贴调查。
数据显示,2011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9.7GW,其中欧洲地区装机占比约74%;而我国光伏电池去年对欧盟出口共计204亿美元,约占同期该产品出口总额的73%。此次欧盟反倾销调查,确定以美国作为替代国来评估光伏产品的成本,因此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对欧盟决策具有重要参照意义,同时欧盟的反倾销调查产品范围与美国相比进一步扩大到硅片环节,若最终欧盟市场对国内光伏关闭,制造业需求将遭重挫。
同时,尽管为扶持国内光伏企业,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电价策略、财政补贴等,同时将光伏“十二五”期间的装机目标已经从最早的5GW上调至21GW,但第一创业证券认为,虽然国内市场在崛起,仍难以弥补国外的增速放缓和贸易保护的影响。而华泰证券在报告中指出,目前光伏的整合已经到了关键时期,据了解,行业开工率环比二季度继续下降,现金流逐渐恶化,更多二线企业进入“关门冬眠”状态。虽然可能是黎明前的黑暗,但即便回暖,也需要过程,光伏企业的盈利能力复苏会很慢,而以全行业亏损为代价的平价上网无异于揠苗助长,真实的平价还需要成本与技术的改进。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目前光伏企业的业绩不理性,虽然偶尔有超跌反弹的机会,但行业难以呈现全面性的机会,建议谨慎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