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溯源
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时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18.32%至249.96%。同时,还裁定中国输美的此类产品接受了14.78%至15.97%不等的补贴。
天合光能(TSL.NYSE)给本报发来的声明中表示,美国商务部终裁天合光能为向美出口以上产品的中国出口商之一,决定向其征收23.75%的合并关税(整个行业的关税范围从23.75%到254.66%)。该合并关税包括18.32%的反倾销税和15.97%的反补贴税,同时为避免与反补贴税重复计算反倾销税而从中扣除了10.54%的出口补贴。天合光能对终裁结果已准备好应对措施,将继续遵守和履行客户合同条款。
天合光能则表示将保留对美国商务部或者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做进一步上诉的权利。
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终裁。根据目前日程,ITC定于今年11月底作出终裁。如果ITC也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这是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发起的又一项贸易救济行动,此前美国方面连续对中国产品发起“双反”和“337调查”。
“国内龙头光伏企业目前在美销售太阳能电池板的成本约为0.70美元~0.75美元,而美国目前平均价格为0.95美元~1美元,即便税收仅增加23.75%,竞争力也已经大幅度下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光伏企业人士说。
去年中国光伏企业的总出货量中,美国市场约占15%,欧盟市场约占75%。阿特斯阳光电力公司是去年赴美抗辩的10家企业之一,其总裁兼CEO瞿晓铧对本报记者指出,美国前一年在该公司的全球出口市场份额约占6%。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合理抗辩,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税措施,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