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化的审批手续
听闻一个光伏电站从申请到并网要盖48个章,这是市场经济吗?审批环节过多,权力寻租,滋生腐败,延误商机,给投资者到来巨大的额外负担。必须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清除项目审批上的障碍。
四.畅通便捷的融资渠道
光伏电站和高速路类似属于高前期投入,后期收益稳定,但回报较长的产品。国家应当学习欧美经验,建立相关可再生能源基金,帮助私人电站使用者解决融资问题,提供低息的贷款渠道。容许光伏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出售返租、转租赁等多种形式,帮助消费者解决资金问题。
五.完善的光伏系列国家应用标准
工信部、能源局、电网等相关部门应该牵头制定光伏的并网、系统使用、屋顶安装等一系列国家标准。制定市场的游戏规则,让生产厂家、系统集成商有归可依、有标可循。保证用户的产品使用质量和安全 。
五大要素到位, 国内市场打开,过剩产能立马完全吸纳。何须看欧美脸色?!(作者:和海一样的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