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函指出,欧美“双反”中国光伏产品符合欧美的核心利益,无论是出于政治因素,还是基于贸易保护主义,欧美所作所为皆“有章可循”。“中国光伏产业长期存在市场在外、技术在外的问题,大大制约了光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进行海外直接投资将给光伏企业提供进一步渗透海外市场的机会,在当地设厂无疑将能使企业掌握更多实地市场信息,铺设自有销售渠道,有效地化被动为主动。
另一方面,新路并不意味着坦途,光伏企业“走出去”容易,想要“走得好”却并不容易。此前各行业的众多企业在海外投资、并购遭遇失败的案例值得警醒。
有分析人士表示,政府在鼓励光伏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应提供更多配套的扶持政策。
“一是许多企业缺少对外投资经验,二是企业对当地经济、政治环境缺乏了解,这两点都需要国家驻外部门给予配合,政府在当地的使馆应当尽好‘向导’之职。”上述分析人士说。
此前,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媒体笔者采访时强调,将光伏组件产能转移到海外,直接投资光伏电站,将成为中国光伏业应对欧美反倾销制裁和消化过剩产能的“一箭双雕”之策。
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境内或境外投资,无论出口还是内销,中国光伏产业升级都是眼下最迫切的任务。
“虽然发改委此次审批表面上是对国内光伏企业的巨大利好消息,有利于促进其开拓国际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实力。但实际上,此举仍属于‘治标不治本’的措施。”萧函指出,在国内光伏市场蕴藏量未能得到有效释放前,光伏企业经营状况想要有实质性转变“难于上青天”。